山西焦化企业联盟9月将实行限产、限销、限运,并同时采取降价措施,各生产企业限产幅度40%至50%,焦炭价格在8月的基础上每吨下调100元。
综合媒体
在这份名为《关于九月份焦炭市场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中,山西焦化企业联盟要求M各联盟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全行业实行限产、限销、限运。不但要求各生产企业限产幅度达40%至50%,而且对市场饱和的地区和用户调控销售,铁路运销根据用户的需求有条件地限运,公路运销要求全面限运,稳定市场供应。
自2008年以来,为应对焦煤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山西焦炭行业协会已先后7次提价,累计提价幅度达1,400元/吨。但近期,由于钢铁价格持续走低,钢企纷纷减少焦炭采购量,加上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
《意见》称:在目前原料煤的价格还没有下降的情况下,考虑到钢铁企业的困难及多年对焦化企业的支持,以及双方长期的合作,焦化联盟同意焦炭价格在8月的基础上每吨下调100元。
山西焦化企业联盟称,目前市场变化莫测,有些中小钢铁企业已关闭,未关闭的中小钢铁企业也是艰难经营,而焦化联盟中的部分企业信息不灵、市场把握不准、盲目生产、盲目供货、不惜赊账,最终后果不言而喻。“联盟有责任、有义务提醒各盟员单位:租赁场地、加大企业内部库存,决不赊账。”
对于生产焦炭的原料煤,山西焦化企业联盟也明确,9月份将有计划地限购、停购原料煤。《意见》要求,各生产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的库存、生产等实际情况,在9月份开始限购、停购原料煤、特别是限购主焦煤。并且,采购原料煤第一要符合限产40%至50%的要求,第二要符合维持基本生产的要求。而对于企业的原料煤能维持生产40天左右的,《意见》建议9月份不再采购。
在原料煤采购方面,《意见》明确,第一严格要求质量,第二联合采购、联合谈判。在钢铁产品价格下降、焦炭价格即将下降的过程中,《意见》要求,焦化企业要加强与煤矿企业的沟通协商,炼焦煤的价格每吨下降300元;有煤矿的焦化企业要起带头作用;库存原料煤多的焦化企业可以向库存极少的焦化企业销售,进行内部调剂。
为保证9月份焦炭行业“减价、限产”措施得以执行,《意见》明确,从9月中旬开始,焦化联盟将组织对各联盟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限产是否达到40%至50%;焦炭的质量和服务质量是否提高;焦炭价格下调100元是否到位;采购原料煤的数量及价格;是否有赊销行为等5项。
山西焦化企业联盟成立于2007年4月,焦炭产量居中国前列的山西、河北、山东和陕西等地的212家焦化企业为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