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受制陆路运输瓶颈“海运煤”增幅加大

   日期:2010-10-19     浏览:880    评论:0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18日专电由于山东省电煤省外调入量逐年加大,而铁路公路交通压力增大,今年以来山东海运煤、进口煤增加明显。据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计,今年前8个月,山东累计调运海运煤1150.52万吨,同比增加318万吨。

前8个月,山东各发电公司共调运电煤7652.15万吨,同比增长43.32%。在海运煤增加同时,进口煤也出现增长。黄岛、青岛、百年电力等电厂抓住进口煤价格一段时间走低的时机,积极采购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尼、南非等国家煤炭,前8个月累计进口煤炭150万吨左右,有效弥补了国内煤炭资源的不足。

山东省经信委认为,随着冬季的到来,电力、热力需求迅速增加,煤电运供应保障形势丝毫不容乐观。由于煤炭需求仍将保持稳定增长,南方水电陆续进入枯水期,水电减发,火电增加,加上供热取暖,各电厂和社会陆续增加冬储煤采购,将会增加对煤炭的需求,价格仍将处于高位。

按常年情况看,山东一年中最高用电负荷是在冬季,预计高峰负荷将超过4500万千瓦,电煤日均消耗将在32万吨以上,高峰时将在36万吨左右。为此,山东省要求重点发电企业电煤库存达到30天左右,确保日均调入煤炭33万吨以上,保证在11月份供暖之前把库存提高到600万吨左右。继续把增加海运煤作为今年我省电煤供应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抓好山东省与河北港口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确保海运煤运输畅通,确保全年海运煤调运突破1500万吨。

由于冬季海上运输不确定性大,山东省要求百年电力、烟台、威海、日照、青岛、黄岛等沿海电厂进一步加强海运煤调运衔接,稳定调运渠道,确保海运煤供应的稳定;费县、临沂、潍坊等电厂要有启动海运煤方案,条件一旦成熟,立即启动国内、国际海运煤调运渠道,加大电煤供应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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