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支持企业法制化、市场化债转股后,中行将成立资管公司,展开债转股业务。至此,四大行资管公司全部宣告成立,债转股将加速落地。
周三,中国银行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经董事会批准,将出资100亿元人民币,在北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国银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银资管),拟经营债转股相关业务。
11月下旬以来,农行、工行、建行先后发布公告,称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展开债转股业务,注册资本分别为100亿元、120亿元和120亿元。
至此,四大行资管公司已全部宣告成立,“银行系”资管主力纷纷入场。
“银行系”资管入场,债转股将加速落地
考虑到银行更偏好自身主导债转股,因此,随着“银行系”资管的入场,债转股后续可能加速落地。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日前撰文指出,银行更偏好自身主导债转股,或与企业联合成立基金,或打算成立全资的资产管理公司,而非将主导权让与第三方的资产管理公司。
CF40认为,银行亲自操刀债转股,可能有两方面原因:
第一,在上轮不良贷款处置中,出于剥离不良贷款、银行轻装上市的目的,行政推动的色彩较为浓厚。这个过程并非由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做出的债权转让,二者先天就缺乏在市场上博弈的基础。
第二,本轮债转股中,从建行的案例来看,银行起到了搜寻信息、匹配社会资金与转股企业。所谓的“市场化”原则,最大地体现在了用于偿还企业负债的资金来自社会资金,既不是国家财政拨款,也不是银行自有资金。银行本身成为了企业、社会资本之外的第三方。
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观点类似,其曾预计,随着银行系资产管理公司的入场,未来债转股项目的落地会加速推进,规模上也会有突破。
市场化债转股大幕早已拉开
月初以来,已有多家企业债转股落地。
12月9日,首例央企债转股——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正式落地,其中,债转股规模近300亿元。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进出口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等六家银行,与中钢集团正式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对本息总额600多亿元的债权进行整体重组。重组方案按照先期可转债和后续有条件债转股设计,开创了中国大型央企债务重组的新范例。
当日,山东黄金集团和山西焦煤集团也分别与工行和建行、山西省国资委签署债转股框架协议,累计规模达650亿元。
除了企业的行动,三部委也发函支持煤钢企业的债转股。上周五,银监会、发改委、工信部印发《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表示支持AMC、地方AMC等多类型实施机构对钢煤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