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一路一带”建设需推动配套金融支持

   日期:2016-08-19     浏览:102    评论:0    
核心提示:早在2013年9月份和10月份,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伟大设想。这将近三年

早在2013年9月份和10月份,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伟大设想。这将近三年的时间里,“一带一路”建设从无到有、由点及面,进度和成果超出预期。截至目前,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其中,我国同30多个沿线国家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同20多个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也态度积极,以亚投行、丝路基金为代表的金融合作不断深入,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项目逐步落地。

近日,习近平出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时并发表重要讲话,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出8项要求,关于金融支持的内容占据其中重要一项,“要切实推进金融创新,创新国际化的融资模式,深化金融领域合作,打造多层次金融平台,建立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

结合实践和各方面意见来看,“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保障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资金融通。“一路一带”建设项目多集中于基础设施方面,普遍存在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初始回报低的特点,各国在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上都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据亚洲开发银行不完全估计,2020年前亚洲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达8万亿美元,其中,电力和公路投资需求分别占51%和29%。全球金融危机后,传统上提供基础设施开发建设资金的各国财政和银行部门的资金供给能力进一步受到限制。

但资金的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发挥着基础性的重要作用。中国成立丝路基金,牵头组建亚投行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实现政府和社会等各方面资金力量的整合,特别是中长期资金来源,可以有效化解上述困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并带动相关产业的跨境发展和产业链延伸。此外,应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沿线设立分支机构,走在项目建设的前端,提供更贴近的必要性支持与服务,以解企业走出去后孤立无援的后顾之忧。

二是保险服务。由于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以及国际产能合作等领域,通常投资周期较长、资金规模较大,且一些国家的投资环境存在一定风险,亟待海外投资保险为企业保驾护航。

作为走出去企业的风险顾问,保险公司可以帮助企业识别风险和解决风险,量身定制合规、合理、合适的保险方案;通过国别保险监管政策分析、实地风险查勘,可以为项目提供全面风险解决方案;可以调动全球再保资源,为相关项目提供直保和再保等承保能力的输出,还可以安排工程保险、大宗商品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货物运输保险,陆上、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拖航及运营保险等,为中国能源企业“一带一路”实践提供差异化、多样化服务。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4年,中信保承保的海外投资保险额分别为234亿美元、290亿美元和351亿美元,远低于我国千亿美元级别的总投资额。这方面,保险行业仍有巨大可作为空间。

三是服务创新。“一带一路”建设对中国与沿线国家在产业、贸易和投融资等领域加强跨界合作提出了新要求,因而需要在金融服务和金融工具创新方面不断与时俱进。

大力发展国际债券市场,鼓励更多的沿线国家政府和机构在香港等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根据沿线国家的特点探索国内债券市场的新品种,如伊斯兰债券、丝绸之路大型合作项目特种债券等;加强货币合作,进一步扩大与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鼓励人民币走出去;在国内边境地区探索建立国际大宗能源、棉花等商品现货或期货交易中心,加强各国金融领域信息交流和项目库建设;另外,险资服务“一带一路”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这方面,险资需要与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相互密切合作,比如成立配合丝路基金投资的保险基金,也可以采取夹层基金的方式,不一定参与到具体的项目中。除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外,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资产管理产品等保险创新形式已经不断涌现。

总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一路一带”建设金融支持体系,不仅可以拓宽我国企业的境内外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的现实问题,还可以进一步促进境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完善跨境金融服务,为我国企业参与“一路一带”战略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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