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深夜,张家港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在对一批80072吨巴西铁矿砂实施水尺鉴定时,发现该批货物短重2200吨,涉及货值76.8万元。鉴定人员遂如实出具鉴定证书,供国内收货人对外索赔。
鉴定人员向船方了解情况后表示,本批货物在水份样采集后至装船前这段露天堆放时间内曾被雨淋,发货方在装船过程中为控制粉尘又对货物进行了喷淋,造成货物水分含量偏高,这是该批货物短重的主要原因。
为切实加强对进口铁矿砂等大宗资源性商品的检验鉴定工作,维护国内收货人的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检验检疫部门建议:要严格落实《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72号令),加大对进口铁矿砂的检验鉴定工作力度,注意收集如排污记录、船舶结构改动情况、最近几个航次的船舶常数和其他检验机构在装货港与卸货港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见证材料,确保重量鉴定结果的公正、准确。同时,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合同时,最好约定以卸货港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重量检验证书作为结算依据;对客户信誉和市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选择与信誉好、操作规范的国外公司进行合作;必要时,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开展装船前检验工作,从源头上控制短重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