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有效整合资源矿山总数削减45%
一场由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发起,并得到全市78家重点矿山企业积极响应的“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竞赛活动”目前正在矿产资源丰富的龙岩市如火如荼地进行。各重点矿山企业把提高“三率”指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尾矿回收利用、矿山“三废”治理和矿山开发利用集约化程度作为参加竞赛活动的重要指标列入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
龙岩市是福建省重要的矿产地。目前全市已发现矿物种类64种,探明储量33种,其中金、银、铜、铁、无烟煤、高岭土、石灰岩等16种矿物探明储量居福建省首位。近年来,龙岩市坚持一手抓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规范,一手抓矿产资源的集约利用。在短短三年间,全市共查处无证非法采矿案件840起,查处越层越界违法案件58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非法采矿罪案件37起,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拘留39人,关闭不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38家,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33家,淘汰关闭达不到省定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128家。全市矿山总数从2001年的1550个减少到目前的858个,而矿业原矿产值则从2001年的14.22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73.32亿元,预计今年产值可达82.5亿元。
自2005年国务院、省政府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下发后,龙岩市及时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龙岩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龙岩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全市9个重点矿种、1 5个重点矿区列入治理整顿范围,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深入宣传《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印制了3万多份的宣传材料和10445套《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挂图》在主要矿区乡镇、村、街道等人口密集区和矿山路口进行张贴,以此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支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法律意识。
与此同时,龙岩市还建立和健全了规划管理、责任考核、长效监管和部门联动等4项工作机制,编制和出台了《龙岩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龙岩市“十一五”矿产资源规划》、《关于建立小煤矿整治长效机制的通知》、《关于对煤矿非法生产失察实行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龙岩市查处无证采矿工作方案》,市政府把无证采矿查处率100%、矿山秩序整治合格率80%以及查处无证非法采矿、矿业秩序整顿列入政府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如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小煤矿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市安监局、监察局联合下发《龙岩市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市检察院、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联络制度,每季度对打击非法采矿、重大责任事故等违法犯罪工作进行分析研究。
在非煤矿山的资源整合中,龙岩市制定下发了《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方案编制大纲》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工作,截至目前,龙岩市已相继完成了上杭县紫金山金铜矿与东南矿段、武平县岩前石灰石矿、中堡悦洋金矿区和银多金属矿、永定东中田地石灰石矿等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工作。马坑矿区、永定洪山至峰市饰面花岗岩矿、连城金鸡岭建筑用石矿、漳平象湖奇和石灰石矿区、新罗兰田石灰石矿区等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工作进展顺利,马坑矿区作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资源整合的试点矿区,为做强做大马坑铁矿,使之成为上规模、上档次的重点企业,龙岩市、新罗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开发、稳步推进的整合原则,把原马坑矿区的11个采矿权整合为2个采矿主体。
为实现全市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今年4月,龙岩市政府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制订的《龙岩市重点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竞赛活动方案》,吸纳开采规模6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炭矿山企业、开采金属矿种的矿山企业、开采规模80万吨/年及以上的石灰石矿矿山企业、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东宫下高岭土矿以及开采规模1万立方米(荒料)/年及以上的饰面石材矿山企业参加竞赛。通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和集约利用,有效地促进了龙岩市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矿业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科技含量明显提高,矿业企业逐步走上了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