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日召开的河北环境保护大会消息,河北将严控钢铁新增产能,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建设钢铁新增产能项目,各部门、各机构不得为这些项目办理土地、环评、信贷等相关业务,对新上钢铁产能,要有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河北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导、检查试点工作,并于5月3日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情况。其中,督察组指出河北“压减钢铁产能工作不严、新增产能控制不够有力”等多方面问题。
河北提出,将严肃查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在化解过剩产能方面,河北将“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今年,河北将压减炼铁产能1039万吨、炼钢产能820万吨,压减煤炭产能1443万吨,退出煤矿47处。河北将从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六个方面制定产能退出标准,只要达不到要求的,都必须依法依规责令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