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以及一行三会、发改委等一系列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的出台已经擂响了去产能的战鼓。
据统计,虽然去产能的任务分布于多个行业,但煤钢两大行业所占权重高达70%;且目前煤炭、钢铁行业贷款余额占产能过剩行业贷款比重逾80%。值得关注的是,顶层设计主导下的煤钢去产能无疑将对银行资产质量带来巨大压力,银行风险管控也必将面临一次大考。
不过,去产能攻坚战打响,也意味着银行的业务转型已经退无可退。逐步降低息差收入来源,发力财务顾问等综合化服务布局已成为必然的选择。
影响究竟有多大
从2月初国务院下发关于钢铁、煤炭两个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意见,到4月21日一行三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再加上发改委表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8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正在陆续印发——去产能攻坚战已经进入最艰难的阶段。
中信建投报告显示,目前煤炭、钢铁行业合计贷款余额约2.2万亿元,占产能过剩行业贷款比重的80%以上。而由于煤钢产业和银行信贷之间的紧密关系,银行业的资产质量大考也接踵而至。
“钢铁、煤炭行业的过剩产能均达到30%左右。钢铁、煤炭等九大产能过剩行业也是银行业的重点信贷投向板块,尤其是煤炭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对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影响预计相对较大。”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吴剑如此表示。
不过,吴剑分析,一旦大规模清理启动,银行业的信贷资产质量肯定将受到一定影响,但不会造成系统性风险,且不同行业、规模、地域的清理对银行的影响程度也将有所区别。
吴剑分析,如果按两年内30%的产能过剩企业被清理、且这些企业所借的银行贷款中的40%转为不良贷款测算,银行业将形成不良贷款约1100亿元左右。如果按照50%的拨备比例,则需要计提拨备约550亿元。这完全在银行的有效承受范围之内,虽然不良贷款会引起拨备计提的增加,但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
此外,吴剑表示,由于不良贷款计算未考虑部分产能过剩企业已经形成的存量不良贷款,因此清理处置实际导致的新增不良和拨备相对要小些。而且,考虑到时间跨度以及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向下迁移的时滞效应,过剩产能企业清理处置的负面影响可能会在实际清理半年后才开始在银行业的资产负债表中逐步显现。
风控如何“治未病”
显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过程将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规模与质量产生重要影响。
“参考上一轮国企改制的情况,在五家大型银行开户的改制企业中近一半发生逃废债务现象,此次清理过程中预计也将有不少过剩产能企业借清理之名行逃废债之实。”不过,吴剑认为,与上次的行政手段推动改制不同,中央明确要求清理要以市场为引导,政府干预的减少、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司法建设的进步,逃废债务的情况有望较上一轮国企改制时期有所改善。他预计,相对而言,在财政实力薄弱的地区,如山西、甘肃、宁夏、青海、黑龙江等逃废债务的可能性更大。
对此,吴剑建议,从总行与分行两个层面定期评估产能过剩企业清理处置的政策动向、实际执行情况及其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规模与质量的潜在影响。具体而言,各大商业银行的总分行要协调分工,加强各分行业务部门关于过剩产能客户经营动态与改革进展的信息汇总,尤其是及时掌握过剩产能企业所属集团总部与地方政府对于银行债务处理的态度,警惕其“逃废债”意图与行动。
此外,各商业银行总行应评估全行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企业授信总体规模,测算对资产质量的总体影响,及时制定总体应对方案与策略。同时,加强对分行风险预警和应对预案的指导,尤其是加强对风险集中的分行的前瞻性政策指导和业务指导,尽量减少可能的损失。
不仅如此,业内专家建议,各商业银行应以分层分类结果为依据,对不同行业、规模、地区的钢铁和煤炭企业分别施策,以“治未病”的策略角度,下决心主动前瞻地压降一批煤钢企业的授信规模,努力优化一批煤钢企业授信的客户结构,提前加固一批煤钢企业的授信担保措施,以有效管控煤钢企业清理处置可能带来的信贷资产质量冲击。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历史经验,政府有关部门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商业银行专项核销、定向注资、不良资产剥离甚至债转股等特殊政策,商业银行要及时把握机遇,这对银行应对资产质量的下滑影响重大。
事实上,无论经济结构存量调整与升级,还是优化金融资源增量布局,从总量上抑制与削减煤钢行业的信贷比重已是毋庸置疑。对此,吴剑认为,兼并重组将会成为最主要的清理方式,今明两年可能迎来产能过剩企业的兼并重组高峰,这将带动并购基金、财务顾问等业务的需求,银行相关业务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增大。
与此同时,去产能过程中金融信贷政策必做的一道加法,就是有效支持煤钢行业提升产业集中度,并在资本重组中增大行业的市场化成分。
据了解,目前我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为6850家,平均单井产能每年不到35万吨;粗钢产量前10家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比例不足36%,500多家钢铁生产企业中小规模钢企居多。另外,国有煤钢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依然保持着60%至80%的高份额。
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并购贷款规模颇具可行性。吴剑认为,通过增加中长期贷款方式减轻并购重组企业的债务压力,必要时甚至可对兼并重组煤钢企业实行综合授信。
不过,银行最终能否从“僵尸”企业“全身而退”,业内专家认为,并购重组虽然是较为理想的债务处理方式,但更大规模的债务处理途径仍需依赖于不良资产的证券化途径,包括债转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金融债及资管公司、私募基金、投资银行参与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等方式的有效推进,而这无疑都是银行需要进一步探索合作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