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宣城市经委会同市安监局及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皖南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宣城市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已正式印发实施。
宣城市原是全省小煤矿最多的市,2006年以来强力关井37处,连续四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受到国家部委和省充分肯定。目前,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第一、第二阶段取得显著成效,已进入抓管理强矿的第三阶段,即:以落实企业安全责任,依法强化矿井安全管理为工作重点,继续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提升小煤矿整体水平,实现宣城市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为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整顿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宣城市出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涵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内容,密切结合宣城市小煤矿特点和实际,可操作性强。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实现宣城市小煤矿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有利于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