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工信部产业政策司通过其2016年第一期《产业政策简报》内部转发了由中国炼焦协会制订的《焦化行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据了解,《规划纲要》是焦化行业首次出台行业五年规划。
《规划纲要》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行业产业集中度、产业结构调整、实行技术应用、节能环保达标达效,以及电子商务和信息化推进的问题等方面总结了焦化行业在“十二五”时期伴随国家经济发展而发生的变化。
“尽管‘十二五’期间焦化行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总的来看,从2013年开始,焦化行业高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产能严重过剩、供需严重失衡、市场无序竞争、效益持续下滑、发展不可持续等问题日渐突出,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已十分迫切。谈及焦化行业“十三五”规划,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崔丕江说,“希望能对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为政府相关部门更全面了解焦化行业发展状况和政策制订提供有益参考。同时,《规划纲要》分析了焦化行业面临的形势、发展趋势和发展机遇,明确了‘十三五’焦化行业的总体目标———转型升级、做精做强。”
“‘十三五’时期,焦化企业要以焦炭用户的稳定性和个性化需求为导向,以现有生产系统全流程优化、完善和提升为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人才素质提高为根本,推进焦化企业科学、规范、清洁、高效发展再上新台阶。”崔丕江强调。
焦化企业必须全面评价自身的生存能力
崔丕江强调:“面对困难的形势,焦化企业必须对自己的生存能力和条件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尽早决定企业是继续生存下去,还是退出这个行业的可行方案。”
崔丕江指出,“十二五”期间,焦化企业生存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难度不断加大,产能严重过剩是最根本的原因。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焦炭产能消费为4.48亿吨,而我们的产能多出了2亿多吨,同时,市场运行机制不成熟、不完善,当前市场的恶性化竞争短期内还难以改变。然而,焦化行业不会消失,伴随残酷的竞争,部分企业被迫退出会不可避免。崔丕江认为,实体经济真正到了整合分化、优胜劣汰的阶段。即便是在焦化行业56%亏损面的情况下,也仍然有盈利的企业。崔丕江总结认为,这些企业基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有区位市场优势,二是成本控制比较好,三是资金流比较好,四是产品结构比较合理,五是运营管理水平比较高。
对于焦化企业如何解决生存的问题,崔丕江指出:
一是要加强产业链的建设,对企业自身的用户进行重新整合选择。焦化企业应更加注重选择有很好诚信的用户和合作伙伴,一定要了解和评价用户有没有生存能力。“他的生存能力对你的生存状况会产生重要影响或经营风险”。同时,要坚持没有合同不生产、不给钱不发货、低于成本不销售的“三不”原则。切实建立起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经营机制。
二是要推进全流程成本优化。目前,我国焦化企业在各个流程当中,基础工作都存在相对薄弱之处,这是焦化企业降本的空间。企业要想提质增效,就必须进行全系统、全流程优化。近两年,中焦协致力于开办全流程优化研讨班,效果很好,不仅促进了焦化行业流程优化、降本增效,还解决了一些企业生产运行当中的生产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问题。
三是要加强节能环保工作。“十三五”期间,企业的能耗指标、环保指标如何达到国家的法规要求和炼焦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是非常紧迫的问题。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同时,必须把环保设施配备齐全,保证正常运转并达到预期效果。
四是精细化管理和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崔丕江认为,现在提倡“三个创新”(即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这三个创新能否实现关键看人才。为此,要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和培养人才,还要在行业和企业中,建立起人才成长和发挥人才能力的平台和机制,特别是干部职工做出了一定贡献以后,一定给予相应的回报,企业的发展成果也必须与企业职工共享。对于特殊人才,要给予倾斜,体现其价值。此外,企业对人才的培养必须有层次,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必须是多元化的。
五是高效、经济的环保技术的研发应用。目前,中焦协已经确定了焦化行业23家供排水治理的典型企业和9家焦炉烟气排放治理的典型企业,进行技术和企业实践的跟踪,并定期进行总结。确认真正达到先进、适用、稳定、高效、经济的效果后,将向全行业推广。
新技术助推行业转型绿色发展
据了解,《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中反复提到,行业和企业要通过清洁化生产等措施实现绿色发展,并提出了多项具体目标。
对此,崔丕江指出,焦化行业是安全和环保要求比较高的产业,尤其是新环保法和新安全法颁布后,对行业的约束和监督作用都明显增强。基于此,安全和环保就变成了“企业生存资格证”,不做到这两点,长期来看,企业没有生存空间。
崔丕江介绍,总体来看,由于我国焦化行业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应用起步较晚、起步水平不高,与国外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十二五”时期焦化行业“四新”技术的研发在焦炉煤气高效利用、煤焦油深加工、低阶煤利用、高附加值煤化工产品加工、换热式两段焦炉,以及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等的研发应用方面,确实取得了一些突破性成果,特别是焦炉煤气制甲醇、制天然气、合成氨等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基本国产化并在不断完善提升,焦化行业环保的难点问题———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治理的成套技术和装备已有实际工程应用。“2015年,宝钢湛江钢铁基地上了两套烟气脱硫脱销装置,已经投入运行,正在检验实际运行效果。不过,上一套年产100万吨焦炭规模的成套设备,一次性投资就要4000万元左右,运行成本约600万元/年。在当前多数焦化企业处于亏损状况下,马上实施还很难实现。”
但是,目前我国的技术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一定差距。例如,国内第一套焦炉煤气制天然气装置于2012年投产。而美国等国家很少用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因为这些国家普遍采用热回收焦炉,没有焦油、煤气以及其他副产品,无需回收。“现在,我国也有了2000万吨产能的热回收焦炉。这些焦炉不仅生产清洁,还可以生产一些柱状焦,增加效益。”崔丕江介绍。
同时,崔丕江告诉《中国冶金报》记者,换热式两段焦炉被称为“21世纪炼焦装备”,可以将目前传统焦炉结焦所需的18个小时,缩短到12.5小时,降低耗热量18%,基本不产生焦化废水,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明显减少,是今后焦炉的发展方向。此项技术正在进行工业化试验。
2016年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将组织召开第二届“焦化行业科技大会”,全面总结表彰行业的“创新企业”“创新成果”和“先进科技工作者”。崔丕江说:“相信在‘十三五’期间,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将进一步推动焦化行业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
分布式能源供给为过剩产能找到新出路
《规划纲要》列出了淘汰全部落后产能,焦化准入产能达70%以上,化解过剩产能5000万吨等具体目标。
据了解,目前,我国规模以上的焦化企业有200余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有400多家,准入产能占总产能的55%。“焦化企业的生产规模、工艺流程、安全规格和环保设施都应该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对于不符合政策或者违反规定的企业,在安全环保惩罚措施、企业信贷、差别电价等方面,将有更加严格的约束。希望通过这些规范措施,使准入产能所占比例在‘十三五’提高到70%。”
对“化解过剩产能5000万吨”的目标,崔丕江表示:“目前,淘汰落后产能的对象是比较明确的。”他介绍,目前机焦炉的落后产能相对较少;落后产能主要集中在我国6000万吨的半焦产能,主要分布在陕西、新疆和内蒙等地。这部分产能从单个炉子的产能规模到配套的环保设施,都相对落后。继续生存得不偿失的应尽早退出市场,具备生存条件的必须进行改造升级。
在产品结构调整方面,崔丕江指出,常规焦炉生产气化焦再进行合成甲醇,这也是各地和相关的科研院所包括企业正在推进的一项工作,黑龙江和山西的部分企业都在做这方面的工作。今后,常规焦炉除生产冶金焦外,还可以生产气化焦制甲醇合成氨和制天然气等;再进一步,还可以少供或不供冶金焦,通过气化焦来解决一部分产能问题。目前,这项工作正处在调研阶段。
同时,常规焦炉生产民用焦,替代城市居民烧原煤,也能够解决一些环保的排放问题。2015年,山西太原开始试点推进生产70万吨民用焦,售价在760元/吨,政府补助600元/吨,到居民手里只要160元/吨,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环境质量。如果在京津冀地区,乃至全国范围推广,节能环保效果将更为明显,对解决雾霾问题也会有所帮助。
对此,化解产能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在中小城市推广分布式能源供给。崔丕江解释说:“比如,城市规划后用的都是天然气,那么焦化企业生产出的天然气,可以直接进入管网。邯郸某焦化厂,就将在煤气管网上加了一个接口,然后将天然气直接接入城市煤气公司的接口,解决了用户的需求。这种方式如果能得到地方政策的支持,一方面能解决能源的清洁化问题,另一方面又能消费低质煤,也扩大了煤的利用范围。当然,这涉及到焦化企业生产出来的天然气产品能不能和当地的城市规划匹配等问题。”崔丕江说,目前,我国的天然气缺口非常大,无论哪个地区都还没有做到真正的天然气化。分布式能源供给在中小城市或边缘小城镇尤其适用。通过这一供给方式,可以解决汽车尾气排放等环保问题,同时,还可以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此外,焦炉煤气本身是清洁产品,是炼焦必须产生的副产品。现在,完全国产化的焦炉煤气制天然气的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合成催化剂已经被开发出来,这样就使今后焦炉煤气清洁利用增加了一条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