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进一步建立了温度、温室气体浓度和累计排放量之间的对应关系,提出如果要在本世纪末将自工业革命以来的温升控制在2℃以内,从而最大限度控制温升带来的全球气候风险,需要从现在起迅速采取行动,通过控制全球温室气体瞬时排放流量而控制彼时的累积排放存量,全球205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相比2010年需要减少40%-70%,到2100年实现近零排放。留存给人类向大气层中继续排放温室气体的数量空间已经变得日益有限,按照2010年全球排放水平,2050年前剩余的温室气体排放空间仅够排放17-31年。虽然存在不确定性,但这已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提出了上限要求,世界各国未来排放空间将受到约束,从而对各国经济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目前已经有160多个国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递交了INDC(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覆盖了全球90%的排放量。美国承诺2025年在2005年基础上实现碳减排26%至28%;欧盟承诺至2030年,碳排放相比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40%;今年6月30日,中国政府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对中国2020年后的强化减缓和适应行动做出安排,明确提出于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全面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等强化行动目标。同时系统阐释实现上述目标的路径和政策措施。
考虑到当前及今后面临的国内外资源、环境、排放空间约束等因素,中国已经不具备延续发达国家老路的条件,需要创新一条不同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更早达到更低峰值的发展道路。而要实现这一峰值,降低单位GDP能源强度和使能源结构低碳化将是减排的主要抓手。根据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的测算和解释,经济增长是中国CO2排放增长的主要增排因素。2020、2030和2050年,中国人均GDP分别约是2005年水平的3.2倍、5.2倍和11倍。而通过实施国家自主贡献,同期中国能源相关CO2排放只分别相当于2005年水平的约1.8倍、2倍和0.84倍,中国经济与碳排放实现进一步脱钩,中国经济发展对碳排放的依赖日益减轻,这将为进一步向低碳发展路径变迁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单位GDP能源强度下降和能源结构低碳化是中国实现脱钩的主要贡献因素。2030年和2050年中国单位GDP能源强度相对2005年分别下降约57%和82%,而同期中国单位能源碳强度分别下降20%和61%。其中,在2005-2020年、2020-2030年期间,单位GDP能源强度下降的贡献大于能源结构低碳化的贡献。而在2030年之后,能源结构低碳化的贡献进一步加大。
单位GDP能源强度下降和能源结构低碳化对于以碳为主要能源的钢铁工业将是一大挑战。近年来,中国钢铁企业在钢铁生产的源头,过程和末端通过技术创新、能源管理等手段,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今后为适应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趋势,钢铁企业仍需继续加大力度,研发低碳技术路线等。
此外,碳交易等也是重要的市场化手段。中国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钢铁企业需要及早做好准备,研究企业内部二氧化碳排放情况,灵活运用碳交易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