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大会:全球气候治理的十字路口
当前在巴黎召开的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代表大会,是全球气候治理的一个关键节点。按照2011年南非德班气候谈判大会上达成的“德班授权”,此次谈判将达成《公约》的第三个承诺期,为2020年后的气候行动制定国际协议。因为发达国家的消极对待,导致之前两个承诺期成果寥寥。
此前《京都议定书》一直没有得到美国的批准,而加拿大又在2011年宣布退出了《京都议定书》,日本拒绝参加第二承诺期。为了实现《公约》提出的“把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第三个承诺期的努力极为关键。因此,21世纪上半叶对于控制当前快速增长的温室气体排放趋势,及时引导和锁定全球产业向绿色低碳方向的长期和战略性的转型是一个关键时间段。
进入21世纪以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谈判屡屡受挫,联合国主导气候治理的权威受到质疑。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主张抛开联合国现有的机制,另起炉灶。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一直以来都坚定支持联合国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主渠道地位,捍卫《公约》作为气候谈判的基础框架。
此次巴黎大会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必然也会强化全球对联合国在领导全球治理进程的信心,对于全球治理向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关键力量
正如习主席在演讲中强调,中国一直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积极参与者。中国国家领导人正带着最大的诚意和决心来到巴黎支持气候谈判大会。
回顾历史,可以把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92~2005年期间,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形成“G77中国”集团,积极与欧盟以及所谓的伞形国家集团为代表的两大发达国家集团角力,捍卫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利。其中的两个标志性事件分别是:1992年6月,李鹏总理率团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出席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02年9月3日,朱镕基总理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发表讲话,并向世界宣布中国政府已核准《京都议定书》。
第二个阶段是2005~2013年,以胡锦涛主席参加2005年英国鹰谷召开的“G85”峰会为标志,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中的新兴经济体身份,在全球气候政治格局中的地位更为突出。在这一期间,中国和印度、巴西以及南非等新兴经济体形成了“基础四国”,定期就气候治理议题进行机制化磋商。这一阶段最为突出的里程碑事件是,温家宝总理参加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谈判大会,而正是在这次会议上基础四国和美国成为《哥本哈根协定》的关键决策者。
第三个阶段是2014年至今,中国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与主要大国携手作出承诺,支持巴黎气候协议的达成。中国与美国分别在2014年11月和2015年9月发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和《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并在2015年11月与法国共同发布《中法元首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联合声明》。奥朗德总统当时表示,中法联合声明的发布为成功达成巴黎气候协议奠定坚实基础。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主要的排放大国,中国的承诺与行动对于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与世界上其他主要经济体相比,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和努力非常突出。最近国际能源署的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碳排放量首次在经济整体增长的背景下减少,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中国的贡献。在短短10多年里,中国已经发展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
中国长期以来就把应对气候变化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出详实的减排和适应战略。其中,“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落实减排承诺”“为全球生态安全贡献中国力量”。
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中国对于此次巴黎大会无疑寄予极高的期待。截至目前,中国无疑已经为成功达成巴黎气候协议贡献了最重要的力量,中美和中法的联合声明已经成为此次大会成功的奠基石。但是,最终能否“达成一个全面、均衡、有力度、有约束力的气候变化协议,提出公平、合理、有效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解决方案”,还要取决于所有缔约方的共同智慧与努力。未来的半个月里,全球的目光都将聚焦在巴黎。
正如习主席在讲话中所表达的,中国是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来认识此次大会。此次大会的意义不仅仅是就气候治理问题达成协议,也是对人类社会能否就全球治理实现法治,表现出充分的政治智慧。探索人类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和治理模式,任重而道远。无论如何,中国都将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走绿色发展之路,为全球治理承担中国责任,贡献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