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湾煤矿正式生产后在煤炭销售方面可实现“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按照神华集团和陕西省合作要求继续购销陕北矿区煤炭,另一方面可以销售自产的商品煤。
今年1月底,榆神能源取得榆林市能源局对煤炭销售票证办理申请的批复文件,使公司煤矿自产煤可通过办理内销票和出境票进行境内、外销售,对于扩大自产煤销售范围、促进煤炭顺利销售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神华1月5日公告显示,郭家湾煤矿获得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该煤矿位于陕西省府谷县境内,属于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800万吨/年,开采有效期从2014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4日。
郭家湾煤矿自2009年开始筹建以来,经历了6年时间的基本建设,于2015年9月下旬顺利通过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察管理局和榆林市相关部门组织的联合试运转验收,10月10日正式试生产。
榆林神华能源有公司是神华集团与陕西省的首家合资企业,其中中国神华能源股份公司控股50.1%,陕煤化工集团府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9%。
该公司每年按照市场价格收购陕煤化集团所属的柠条塔、红柳林、张家峁等煤矿商品煤1000万吨,收购神华所属锦界煤矿商品煤1000万吨,经神朔铁路运出后,委托中国神华销售中心销售。
2014年榆神能源累计销售商品煤2840万吨,同比去年增加404万吨,超出考核任务指标17.1万吨,通过多种采购模式,保障煤源充足,争取火车发运计划,加大锦界南线销售力度等,克服了港口滞销、运力不足,政策性限产、煤源紧缺,销售价格持续下跌、回升反弹力不强及地方政府限超治超、上站组织难度大等困难,保障了商品煤销售量再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