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5年3季度起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

   日期:2015-09-10     浏览:148    评论:0    
核心提示:9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从2015年第三季度起实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改革。国家统计局许宪春副局长接受了中国信息报记者专访,就
 9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从2015年第三季度起实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改革。国家统计局许宪春副局长接受了中国信息报记者专访,就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我国为什么要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有什么背景?

答:我国从1992年开始进行季度GDP核算,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在这过程中,季度GDP核算为客观、及时地反映我国经济的短期运行状况,服务我国宏观经济分析与宏观调控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的季度核算制度方法还存在着一些亟需改革和完善的地方。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统计数据能够更灵敏地反映宏观经济的短期变化,更好地为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服务。在这个大背景下,国家统计局从2009年开始研究季度GDP核算改革的有关问题,并于2011年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推出了季度GDP环比增长速度数据。同时,我们积极与联合国(UN)、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机构开展合作,认真研究国际上季度核算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国际标准,努力借鉴主要发达国家的季度核算经验,为我国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这几年的精心准备,我们认为目前条件已基本具备,时机已基本成熟,所以现在推出了这项改革。

记者:我国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我们认为,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可以更加灵敏地反映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季度GDP核算有累计核算和分季核算两种方式。之前我国采用累计核算方式,改革后我们将采用分季核算方式。与累计方式相比,分季方式核算的GDP数据能够更准确地衡量当季的经济活动,能够更灵敏地捕捉经济的短期波动信息。这样,就可以为经济形势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撑。

其次,有利于推动我国季度核算的国际可比性。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的季度GDP数据,通常是采用分季方式核算的。IMF制定的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也要求成员国公布分季GDP核算数据。我们现在推进分季GDP核算改革,将使我国季度GDP核算与国际标准进一步接轨,为我国采纳SDDS创造条件。

第三,有利于推动我国统计调查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季度GDP核算原来采用累计方式,主要是因为传统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是以累计统计为基础的,基础统计数据难以满足分季核算需求。实施分季GDP核算,对专业统计调查提出更高的要求,将推动建立以分月或分季为基础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可以说,季度GDP核算改革是我国统计与核算领域的重大变革。

记者:季度GDP核算改革包括哪些具体内容?是否涉及季度核算方法和数据公布内容的变化?

答:季度GDP核算改革主要涉及如下方面。

一、改变了季度核算方式。这次季度GDP核算改革,最大的变化在于将季度核算方式从原来的累计核算改为分季核算,调整了季度的核算期。即从原来分别核算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累计GDP,改为直接核算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当季GDP,累计GDP由当季GDP相加得到。相应地,基础数据的使用有所变化,即:在原来累计核算中,使用的是累计基础数据;在分季核算中,则直接使用当季基础数据。对仅有累计方式而无分季方式的基础数据,则需要作相应调整处理,使其符合分季核算的要求。

二、调整了数据公布内容。实施分季核算以后,公布内容将更加丰富。国家统计局将从2015年3季度开始公布的GDP数据,包括现价分季绝对额、不变价分季绝对额、不变价分季同比增速和环比增速,同时公布现价累计绝对额、不变价累计绝对额和不变价累计同比增速。

三、修订了季度GDP历史数据。为适应分季核算的新要求,我们对1992年以来的季度GDP数据进行了全面修订,具体修订结果可查阅国家统计局关于公布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主要修订结果的公告,还可到国家统计局数据库中查询更详细的数据。修订后的季度GDP与今后公布的季度GDP核算方法是一致的,数据是可比的。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分季GDP核算技术上比较复杂,目前我国只在国家层面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地区尚未开展分季GDP核算。

记者:采用分季核算方式后,季度GDP核算数据与以前相比,有哪些特点和变化?

答:与原累计核算倒减出的当季数据相比,采用分季核算方法计算的季度GDP数据在绝对额、速度和结构三方面均有所变化,并呈如下特点。

首先,季度GDP核算改革因不涉及年度核算方法变化,全年的GDP绝对额不会发生变化,但当年4个季度的GDP绝对额有所调整。其中,第一、二、三季度的GDP绝对额有所增加,第四季度GDP绝对额有所减少。我们认为,修订后的各季度GDP占全年比重更为合理。换句话说,季度核算改革的实质是在保持年度核算结果不变的情况下,如何更合理地衡量各季度的生产活动成果,使其更准确地反映当年季度间的变化。

其次,分季核算与累计核算的各季度GDP增速变化不大。1992年以来的各季度GDP不变价同比增速,平均变化在0.1个百分点左右。但分行业增加值的同比增速,有不同程度的变化。

第三,因分季核算后的各季度GDP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的绝对额有所变化,相应的三次产业结构也有所不同。例如,各年一季度的一产、二产比重有所下降,三产比重有所提高,这更符合我国农业、建筑业和工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分季核算的三次产业结构以及各行业增加值占比更加合理,更符合实际。

记者:采用分季核算后,为什么各季度GDP核算数据的绝对额有些变化而速度变化不大?

答:实施分季GDP核算后,所采用的基本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但对基础统计数据的使用有所不同。虽然分季核算与累计核算均采用相同的专业指标,但分季核算使用的是当季基础数据,而累计核算使用的是累计基础数据。在以累计为基础的统计调查中,累计数据通常含有对前面季度中出现的遗漏、重复及误报的调整,因而通过两个相邻季度累计GDP相减得到的当季数据难以准确反映本季实际。累计核算改为分季核算后,所使用的基础数据在总量上会有一定的变化,但用于计算同比速度的上年同期数也做了同样调整,因此,利用这些基础数据核算出的各季度GDP的绝对额有所变化,而速度则变化不大。

记者:采用分季核算后,对GDP环比统计数据有什么影响?

答:分季GDP核算夯实了GDP环比统计的基础。我们知道,季度环比是指相邻两个当季数据的比较。在累计核算方式中,并没有现成的当季GDP数据,只能将相邻两个季度的累计GDP数据倒减来获得。而采用分季核算后,则可以直接获得当季GDP数据,无需间接计算。刚才介绍过,累计核算和分季核算的结果是有些区别的,分季核算的GDP数据质量更高,能够更准确地衡量当季的经济活动。因此,采用分季核算后,将有利于生产出高质量的GDP环比数据,更灵敏地反映宏观经济运行的短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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