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煤炭资源丰富,预计今年将产原煤9亿多吨,是我国主要的煤炭生产基地之一。2014年12月1日起,内蒙古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了煤炭资源税改革。
“改革的内容分两块,一是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二是清费立税,煤炭资源税改革后,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自治区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同时实行涉煤企业收费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自治区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内蒙古财政厅条法税政处处长潘国俊介绍说。
以生产高热值动力煤为主的恒东能源集团,是鄂尔多斯(9.87,0.00,0.00%)市的一家大型煤炭企业。内蒙古恒东能源集团总经理张志忠以发热量5500大卡的精煤为例算账说,目前该集团的坑口售价约为每吨163元,剔除增值税和所得税后,还剩约139.32元。改革前,煤炭资源税、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三项合计约16.59元。此外,每销售1吨煤,还要交纳煤炭生产安全费3元,另外还有水土流失防治费、安置拆迁补偿费等名目繁多、数额不等的地方性涉煤收费、基金,总计又有近10元。
实施改革后,每销售1吨同样质量的精煤,按照9%的税率,每吨需交纳煤炭资源税约12.54元,不再交纳其他涉煤收费、基金等。与改革前相比,综合测算下来,每销售1吨发热量5500大卡的精煤,可减少税费开支约14元。“今年上半年,我们共销售煤炭300多万吨,等于省下了一笔大开支。”张志忠说。
潘国俊说,测算数据显示,资源税改革以来,内蒙古煤炭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率平均降低约4个百分点,其中煤质相对较好的鄂尔多斯市地方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率降低了约6个百分点。预计2015年,全自治区煤炭企业可减负100亿元左右。
“与从量计征时一刀切式的定额征收相比,资源税从价计征,能体现出煤炭因品质不同产生的价格差异,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姬海军说。
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和清费立税,对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理顺煤炭等能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收费行为、优化完善财税体制等,也都具有重要意义。
潘国俊告诉记者,下一步,内蒙古有关政府部门将加强协作,继续加大各地对落实清费立税政策的督查力度,对盟市、旗县及有关政府部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行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努力确保资源税改革平稳实施,成效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