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西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削减4.5%。全省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新增产能项目。
钢铁、水泥等新增产能项目将不再审批
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开展重点行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均要采取先进的、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推进“气化山西”建设,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环保任务不达标设区市将被问责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是国家考核的约束性任务,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计划》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牵头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提出预警。7月,省政府将组织对各设区市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预考核,对计划落实不到位、重点项目未按进度完成、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将按规定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