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记者了解到,2015年1—5月,内蒙古煤炭企业一直处于“衰弱”状态,其中作为煤炭大省的鄂尔多斯,更是难有昔日辉煌。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该市共有305处煤炭企业,截至目前已有166处停产。而进入5月份,该市销售煤炭仅仅3810万吨,同比减少671万吨,减幅15%。
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郭银泉之前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出现这一现象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第一与煤炭市场需求减速、放缓有关;第二与进口煤炭冲击有关;第三与国内煤炭的产能过剩有关。
在此情况下,内蒙古官方宣布实行“煤企重组”解“危局”。据内蒙古官媒《内蒙古日报》18日报道,内蒙古政府近日发出的《关于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指出,政府支持符合现行配煤政策的新建煤炭转化项目企业与拥有煤炭资源矿业权的企业,按照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政策引导的原则进行重组。
据悉,拥有煤炭资源矿业权并纳入国家开发规划井田的企业,按照内蒙古政府确定的煤炭转化项目配煤价款标准与转化企业进行重组,转化企业所占股权对应资源量达到该井田储量49%以上或经自治区政府认可的,可视为转化企业的自有矿业权。拥有煤炭资源矿业权企业没有转化项目的,可自己联系也可委托政府介绍,与转化企业进行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