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全面铺开 重点推动钢铁等12大行业“走出去”

   日期:2015-05-22     浏览:147    评论:0    
核心提示:5月20日,《证券日报》记者在国家发改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 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
 5月20日,《证券日报》记者在国家发改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 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抓紧制定出台国际产能合作规划和配套政策 措施,积极搭建政府和企业对外合作平台,强化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加快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当日,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关 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在境外使用,取消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地域限制。”《意见》提出全方位金融支持优势产能“走出去”和参与国内外并购。

《意见》明确了“两个重点”:一是将与我国装备和产能契合度高、合作愿望强烈、合作条件和基础 好的发展中国家作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重点国别,并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以点带面,逐步扩张。二是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 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12个行业作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重点领域,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意见》提出要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通过银团贷款、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等 多种方式,加大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PPP项目贷款业务,提升我国高铁、核电等重大装备和产能“走出去”的综合竞争 力。鼓励国内金融机构提高对境外资产或权益的处置能力,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矿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意见》还要求扩大融资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境内外市场募集资金,用于“走出去”项目。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中非基金、东盟基金、中投海外直接投资公司等作用,以股权投资、债务融资等方式,积极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鼓励境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走出去”,充分发挥其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等的作用。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装备制造业已形成了门类齐全、具有相当技术水平和成套水平的完整产业体系,产业规模已连续5年居全球第一。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步伐不断加快,2014年我国装备制造业出口额达到2.1万亿元人民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额约1100亿美元,与一些国家的产能合作取得积极成效。

“在产能合作方面,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产能合作已经取得一系列成果,目前有28个重大产能 合作项目已经落地,已经签署相关合作文件,协议的投资总额超过230亿美元。另外。中哈之间还形成了一个早期收获的项目清单,有48个项目,估算总投资超 过300亿美元,哈萨克斯坦双边产能合作投资就近期来看预计可能要超过500亿美元。”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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