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这一新的阐述,表明中国经济发展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之间的选择已经到了必须平衡的时候。而化解产能过剩,正是这样的一个命题。
河北省长张庆伟代表在河北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4年因为经济结构调整、淘汰过剩产能,河北的GDP增速下降了1.7%,40多万人的就业受到影响。数据显示,2014年河北省粗钢产量1.85亿吨,同比下降0.6%,是近14年来首次下降。
过去一年多的时间,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以钢铁行业为例,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如期完成;钢铁企业新增产能的冲动明显下降,地方和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明显下降,产能减量或等量置换已经成为共识;产量增速明显下降,行业效益整体回升,虽然盈利尚显脆弱,但企业已经开始主动适应产能过剩的大环境;同时,企业两极分化更加明显,市场倒逼作用进一步显现,并有望发挥更好的作用。
但化解产能过剩工作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其核心问题在于,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包括钢铁在内的大多数制造业市场需求进入峰值平台区,过去依靠下一轮经济发展高潮期去化解上一轮发展高潮期所带来的产能过剩的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导致整个经济社会在寻找“稳增长”和“调结构”之间的平衡点上出现一定的困扰。
化解产能过剩必然要在一定程度上以牺牲经济增长速度为代价。用李克强总理的话说,“要实现这一平衡,很多时候面临着‘两难’选择,甚至是‘多难’选择。”如何选择,答案也很明确。“我们始终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我们要的发展,并不是‘过了今年就不管明年’的发展,而是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正是在此背景下,李克强总理提出了“河北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国家应帮一把,要在融资方面给予一些优惠政策”,因为“如果能在稳增长、调结构中闯出一条路来,对我们国家都有重要的意义”。
那么,化解产能过剩,国家应该怎么帮一把?笔者认为,要做到“三帮”。
首先,要帮助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让市场倒逼机制发挥更大作用。政府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资源要素价格、公平竞争等方面的执法力度,使不适应行业竞争要求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加强退出市场的意愿;另一方面可以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来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同时,对于那些可能被市场所淘汰的企业,应充分遵循市场规律,不对其进行救助。否则,既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又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其次,要通过金融手段,帮助化解产能过剩的省份解决接续产业问题,并优先考虑向从过剩产能行业退出和转型的企业倾斜。钢铁企业大多是地方政府的支柱产业,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对当地的社会稳定和财政收入、利税都有较大影响。为了维持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在资金导向、融资成本、投资政策等方面可以向当地发展的接续产业倾斜,或者通过“采取财政贴息、加速折旧等措施”向转型企业倾斜。
再次,要建立退出通道和解决社会托底等问题。从理论上讲,退出渠道是畅通的。但是破产法实施近8年来,少有企业破产的案例,可见在认识、引导、操作层面还存在较大问题。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通过法律手段退出产能过剩行业的引导,并将各个利益相关方因淘汰落后产能的损失控制在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加快研究建立和做好在相关市场主体退出过程中的人员安置等社会托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