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我省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顺利实施,不仅为下一步顺利推进其他税种改革提供了示范作用,还将有利于理顺资源税费关系,降低涉煤税费征纳成本,促进地方税收增收提质。此外,还能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利用,加快皖北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日前,我省(安徽省,下同)煤炭资源税改革后首个征期结束,煤炭主产区资源税征纳平稳有序,共申报煤炭资源税4278万元。此前,按照煤炭资源税改革总体部署,我省按照清费立税、减轻负担的原则,对煤炭行业各类收费情况进行了清理,取消、停征收费基金,煤炭企业与改革前相比,总体减负461万元,负担下降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