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2013-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安监、国土等部门依法提出关闭矿山建议名单,政府依法作出关闭决定,并采取不同形式及时公告关闭名单。各区、县(市)按照矿山关闭的“六条标准”实施关闭行动,对关闭的矿(厂)拆除了烟筒与电力设施,平整房屋,收缴火工产品,妥善安置人员,基本恢复了地貌,相关部门吊(注)销了关闭企业的证照,政府下发了关闭文件与公告等等。
长沙县对小散乱的采石场、粘土砖厂严格准入制度,以劝退形式,要求企业主动退出非煤矿山行业;宁乡县利用资源整合与资产整合等不同形式,让取得新的采矿权的企业收购或兼并重组拟整合或关闭的矿山企业;浏阳市对高坪、古港、洞阳等乡镇矿与矿之间距离达不到300米的矿山企业采取停产措施。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