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以为,难,难,难。
首先,对于此次税改方案,有机构将其解读为政府在今年来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煤炭行业出现大范围亏损背景下的救市之策,并由此得出境遇不佳的铁矿业同样应当享受减税待遇的结论。但如果真是这样,为何又会将石油和天然气囊括进去?毕竟“三桶油”可是年年赚的盆满钵满,其2013年度利润更是占到国资委辖下113家央企利润总和的70%。又为何不将钢铁、造船、制糖等亏损行业囊括进去?钢铁行业自不必言,造船和制糖行业可是连续两年全行业亏损,恐怕更需要政策来救市吧!
众所周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是国内主要的能源供给源,其2013年度消费比重分别占到能源整体消费量的65.7%、18.9%和5.5%,尤其是煤炭,不仅仅用于钢铁冶炼,更是国内发电的主要燃料,2013年火力发电量占到全年发电总量的80%以上。作为世界第一大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煤炭消费主要还是依靠本国生产供给,进口煤炭消费量不足总量的10%。可以想见,如果国内煤炭行业因价格下滑、企业亏损而出现大范围减产,仅仅依靠进口煤炭显然是无法满足国内能源需求的,甚至可能会对国民经济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综上所述,笔者以为,政府出台上述税改方案,其着眼点恐怕并不在于某个行业的盈亏,而是关注国内能源供给的稳定。
与煤炭行业相比,铁矿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恐怕就远远不及了。毕竟,铁矿石并没有煤炭那样广泛的用途,只能用于钢铁冶炼领域,而钢铁行业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行业的“代名词”,政府调控尚嫌不及,又岂会轻易出台利于其进一步扩张发展的政策呢。且中国自产成品铁矿石的规模远远小于进口量,即使因部分企业减产而导致供给下降,也很快会被境外新增铁矿石资源所填补,不虞有供给不足之忧。
因此,笔者以为,煤炭等行业减税方案的出台,有着其深刻的经济与社会背景,并不是简单的行业救市之举,对于铁矿行业的借鉴意义更是不大。市场人士并无必要过于夸大煤炭等行业减税方案的榜样作用,铁矿业减税的政策也恐难在短期内出台。
其次,即使政府秉承拯救亏损行业的目的出台减税救市政策,铁矿业也未必是首选扶持行业。从当前铁矿业运行的情况来看,尽管在价格持续下跌的影响下,确有部分矿山企业出现亏损而被迫停产,但如笔者在此前《国产矿亏损到底有多重?》文章中所介绍的,铁矿业的整体盈利水平,其实仍在工业平均水平之上,也明显高于与之紧密相关的钢铁行业;而上半年十大上市矿业公司中,也仅有一家企业出现亏损,其余九家企业均保持在较高的毛利率。另据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1-9月份国内3447家规模以上铁矿采选企业中,亏损企业仅为741家,约占总量的21.3%,这意味着近80%的企业仍处于保本或盈利状态。如此情况下,纵有救市政策出台,恐怕也很难轮到铁矿业首先分到减税这块美味的蛋糕。
最后,退一步讲,即使铁矿业减税方案如期出台,那么就真的能起到理想的减税减负效果吗?
未必!
自1993年税制改革以来,伴随着国内铁矿采选业的飞速发展,矿山企业税费负担也日益加重,且区域差别巨大,可谓“百里不同费,千里不同税”。据中国联合钢铁网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及实地调研,仅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各地涉及铁矿企业税费种类就多达近三十种,除企业通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常规税种外,还有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维简费、安全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土地损失补偿费等名目繁多的特殊税费项目。其中除增值税、营业税等少数税费项目为全国统一征收、税率相对固定外,大多数税费项目具有强烈的地方色彩,税率及征收标准往往都因地区、因企业不同,甚至在同一省内也往往相差悬殊。以资源税为例,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同处于安徽省境内,北部地区的徐楼铁矿开采每吨原矿仅需缴纳5.6元的资源税,位于250公里以外安徽中部的周油坊铁矿,资源税率则升至11.6元,而位于安徽东南部,距离周油坊铁矿仅180公里的施墩铁矿,其资源税率又降至7元/吨。一省三矿山,税率各不同,更何况不同省区。笔者查询了国内三个省区不同规模的矿山企业,了解到其2013年度收入及税费情况,具体如下:
企业规模 |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
税费总额(亿元) |
税费占收入的比例 |
|
山东某矿山 |
大型 |
16.37 |
2.45 |
15.0% |
安徽某矿山 |
中型 |
4.10 |
0.85 |
21.1% |
湖南某矿山 |
小型 |
0.99 |
0.33 |
33.9% |
数据来源:国内矿业上市公司年报及公告
由此可见,国内矿山企业的税费负担,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和碎片化特征,即使减税政策出台,各地区矿山企业往往实际减免程度也不同,很难保证大部分企业从中真正受益。其次,以上税费项目中属于地方政府征收的种类更多,占比更大,而除了诸如辽宁北票、河北唐山、山东莱芜、安徽霍邱等少数集中产区外,铁矿业在多数地区都并不是支柱产业,受地方政府扶持的力度有限。在自身债务高企而土地财政等传统收入来源增长缓慢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是否有切实执行减税政策的积极性,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再者,即使铁矿减税方案套用煤炭业的模式,将资源补偿费率降至零,停止征收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费用,相比起近三十项的各种税费,其减税力度也十分有限。
此外,还有一点不可忽视的是,近年来国内矿山企业的经营困境,其根源在于国内外铁矿石资源品质及开采条件的天然差距,而并不在于税费。中国铁矿石资源先天的富矿少、贫矿多、资源分散、地质条件复杂等特征,就决定了国产矿的生产成本远远高于国外主流进口矿。即使国产矿的全部税费都得以免除,将总成本降低20%、30%,也无法与国外大矿山低至40美元、30美元乃至20美元以下的超低成本相抗衡,不过是从落后一百步缩短到落后八十步而已。减税之策,或可救的一时,却难救一世。
综合以上因素,笔者以为,市场人士对国产矿减税政策的预期,在短期内恐难成为现实,即使相关政策出台,其实际效果也仍有待观察,同时也很难扭转国产矿在与进口矿争夺市场中的天然劣势。(中联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