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 煤价四季度有望小幅反弹

   日期:2014-10-09     浏览:118    评论:0    
核心提示:神华、中煤已先行限产提价,其它省属企业同煤、阳煤等企业随后跟随近两年来,煤炭价格一路走低,企业方面则是苦不堪言,亏损面不断扩大,可
 神华、中煤已先行限产提价,其它省属企业同煤、阳煤等企业随后跟随

近两年来,煤炭价格一路走低,企业方面则是苦不堪言,亏损面不断扩大,可以说遭遇的困境前所未有。但近期政策层面对于煤炭行业脱困的关注程度也同样是“前所未有”,近两个月来,发改委不断召开煤炭脱困联席会议,要求大的煤炭企业减产、限产,要求遏制超能力生产。

近日,发改委主持召开煤炭行业脱困第十三次联席会议,明确要求进一步遏制一些煤矿超能力生产、不安全生产,特别是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等。

此次会议指出,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煤炭行业脱困已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一些煤矿超能力生产、不安全生产问题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部分地区违法违规建设煤矿和生产煤炭问题突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增加了安全隐患,而且加剧了行业困难。

汾渭能源煤炭分析师王旭峰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煤炭脱困会议,对大集团要求限产、减产、遏制违规产能,对市场恢复和煤炭企业脱困初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申银万国方面也认为,在诸多政策出台的大背景下,依据传统逻辑框架分析,煤价有望迎来一轮反弹周期。

要求遏制违规建设生产

此次煤炭脱困联席会议明确了近期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使全社会在遏制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超能力生产和不安全生产方面形成广泛共识;二是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在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推进煤炭行业脱困中的责任;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煤矿生产建设整治力度;四是对产煤省(区、市)落实煤炭脱困措施开展专项督查;五是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发现的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六是加快落实煤矿产能公告、商品煤质量标准制定等工作。

此前,发改委负责人就向媒体指出,从各地区和各煤炭生产企业来看,控产意识不强,大局意识不够,无证开采、超能力生产、未批先建的产量不低于4亿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按照《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和《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决定对煤矿生产能力进行公示。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限产方案,严格制止超能力和无证非法生产,产能核定和公示制度必须到位。据了解,目前山西、辽宁、黑龙江、福建四省上报的1672处煤矿生产能力已公示。

国家鼓励企业直接公示产能,对于少数弄虚作假、不诚信企业要采取从严问责的办法,弄虚作假多少产能,就核减多少产能;对于恶意弄虚作假、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加倍或者至少按弄虚作假产能进行双倍核减产能。

此外,在限制进口煤方面,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六部门制定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印发,该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上述办法规定,商品煤应当满足以下基本要求:褐煤灰分要不大于30%,其它煤种不大于40%;褐煤的硫分不大于1.5%,其它煤种不大于3.0%。对于汞、砷、磷、氯、氟等指标也提出明确要求。此外,办法还规定,在中国境内远距离运输(运距超过600千米)的商品煤还应满足:褐煤的发热量至少为16.50MJ/kg(约为3946大卡/千克),其它煤种发热量至少为18MJ/kg(约为4300大卡/千克)。办法还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大于等于16%、硫分大于等于1%的散煤。

上述办法指出,不符合办法要求的商品煤,不得进口、销售和远距离运输。承运企业对不同质量的商品煤应当“分质装车、分质堆存”。在储运过程中,不得降低煤炭的质量。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企业均应制定必要的煤炭质量保证制度,建立商品煤质量档案。

四季度煤价或有反弹

王旭峰认为,在煤炭行业脱困接连推出新政和多重利好因素的影响下,煤炭价格在第四季度肯定会有反弹,但幅度应该比较有限。

申银万国方面则认为,节后大秦线检修在即,再加上前期限产以及控制进口等政策,有望在10月份开始显现效果,有助于产业链较快去库存;10月份以后水电有望进入枯水期,北方气温下降,煤炭下游产业冬储进入补库存周期有望拉动煤炭需求回升,煤价有望迎来反弹周期。

另有分析认为,发改委、煤炭工业协会等政府部门发布了限产规定,神华、中煤已先行限产提价,其它省属企业同煤、阳煤等企业随后跟随,8月份-9月份的产量和库存开始出现改善迹象,行业将出现主动去库存。此外,大秦线也将于10月份检修,随着旺季的来临,多种因素叠加将最终导致四季度煤价企稳反弹,若需求不出现断崖式下滑,煤价反弹可能超预期。

此外,进口煤价格优势已不明显,进口冲击减弱也有利于国内煤价企稳。2014年以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下跌23.61%至482元/吨,国内煤价下滑幅度大于国际煤价,进口煤的价格优势已不在导致煤炭进口量同比下滑。1月份-7月份,全国煤炭进口1.41亿吨,同比减少6.62%。从发改委约谈华能等9大电企要求减少进口煤4000万吨,以及印尼、澳大利亚等国执行限制煤炭出口政策看,四季度煤炭进口量将继续下滑,预计2014年全年煤炭进口量2.9亿吨-3亿吨,同比下滑10%。

煤炭专家李朝刚分析,进入8月份以来,我国煤炭行业部分运行指标有所改善,煤炭市场出现积极迹象。截至8月底,全社会煤炭库存虽然持续33个月在3亿吨以上,但主要港口存煤同比下降了8.3%。动力煤价格在8月份下降10元/吨后,9月份出现止跌微升,其中,9月10日,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比8月末微涨5元/吨;陕西、山西、内蒙古等煤炭主产区煤炭价格自9月份以来也小幅上涨了5元/吨左右。

有分析人士表示,在需求回升、供给收窄、铁路检修、煤炭进口减少和年度煤电长协合同即将签订等利好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煤企有意识的理性上调煤炭价格,电企增加拉煤数量以提高议价砝码,双方均在为明年签订长协合同打好基础;而煤炭工业协会也多次召开会议,要求煤炭企业限产保价,并主动上调煤价;有传言称神华在10月份将煤炭价格上调15元/吨-20元/吨,将促使整个煤炭行业大幅上调煤价。因此,年底之前的几个月里,沿海动力煤价格将继续向上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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