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攀钢钒钛发布公告称,参股公司金达必金属有限公司(下称“金达必”)因目前铁矿价格低于预期、澳元汇率高于预期,以及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卡拉拉”)生产能力局限造成低于预期产量的原因,按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对其在卡拉拉的投资进行约6.4亿澳元(约36.51亿元人民币)的减值。同时表示,“对卡拉拉投资价值按中国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复核”,“预计在一个月内出具结果”。
但在随后发布的半年报中,又表示“需考虑的因素较多”,“对卡拉拉价值的复核结果尚不确定”。
卡拉拉由攀钢钒钛全资子公司鞍澳公司和参股公司金达必各持有50%的股权,攀钢钒钛同时持有金达必35.89%的股权,如此,攀钢钒钛合计持有卡拉拉67.95%的股权,简单按澳洲会计准则来计算,公司应该计提减值为48.9亿元。
截至2013年底,公司对卡拉拉和金达必两项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65.85亿元,而如果计提减值高达48.9亿元,从金额和比例来看应该是巨额损失。该项目在2013年还为公司带来1.50亿元投资收益,半年时间就产生如此大的损失,着实令人疑惑。
中澳会计准则差异大?
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被投资单位金达必公司采用澳洲会计准则实现的2013年度净利润为-122,689,000.00澳元。转换成中国会计准则实现的2013年度净利润为102,148,489.94元人民币,并按照持股比率确认投资收益36,658,243.10元人民币;被投资单位卡拉拉公司采用澳洲会计准则实现的2013年度净利润为-239,437,433.00澳元,转换成按中国会计准则调整后的2013年度净利润为228,483,453.86元人民币,并按照持股比率确认投资收益114,241,726.93元人民币。”
按不同会计准则计算的项目投资收益,真可谓冰火两重天。按2013年中国会计准则是盈余丰盈,但按澳洲会计准则是亏损惊人。2013年就此一项差异影响投资收益的金额为11.27亿元人民币。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2013年攀钢钒钛确认投资收益1.50亿元,但按澳洲会计准则应该确认投资损失9.77亿元。
公司对此巨大差异有如此解释:“企业为构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所借入的专门借款为外币借款时,由于取得外币借款日、使用外币借款日和会计结算日往往并不一致,而外汇汇率又在随时发生变化,因此,外币借款会产生汇兑差额。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部分汇兑差额是构建固定资产的一项代价,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但是,根据澳洲会计准则的规定,该部分汇兑差额是需要费用化的”。
按照同样的解释,公司2014年半年报披露,“被投资单位卡拉拉公司采用澳洲会计准则实现的2014年1-6月净利润为87,133,521.24澳元,转换成按中国会计准则调整后的2014年1-6月净利润为人民币-68,753,222.48元,并按照持股比率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34,376,611.24元。”
细看前后关于对卡拉拉的投资收益,犹如过山车。中澳会计准则对于企业构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为外币借款时会计处理真有这么大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接轨,澳洲会计准则也是如此。所以,要产生如此大的数据差异还是很难的。由于没有进一步的公开数据,笔者怀疑攀钢钒钛在以上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会计处理将所有符合资本化的外币借款费用汇兑损益计入了资产中,因为资本化费用金额不应该超过在该期间按照本位币(澳元)借入相同金额的借款费用金额。
中国会计准则中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是,“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另外,“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这就是攀钢钒钛将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进行资本化的依据。
从国际会计准则来看,为了防止外币与本币的汇率发生巨大的波动产生的不合理的汇率变动引起的资本化费用由相关资产负担,所以,同时计算本位币相同借款利息和外币借款利息,并只许可资本化金额为二者中的较小者。这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随着中国企业的跨国投资的大规模发展,各国货币汇率的巨大变动应该是常态。攀钢钒钛对同一项目的投资收益按当地会计准则计量产生巨大差异,有只认条文的僵化处理货币汇率之嫌疑。
金达必是否适用专门借款为外币借款?
金达必公司2013年的会计年度是从2012年7月1日到2013年6月30日为止,截至2013年6月30日,其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合计仅有212万澳元,没有任何银行借款(不论是澳元还是外币),主要资产是合营企业投资5.50亿澳元,所有者权益为6.45亿澳元,总资产只有6.47亿澳元,按报表披露澳洲会计准则计算2013年净利润为负1.22亿澳元,中国会计准则变成了盈利1.02亿元人民币。按澳元兑人民币汇率5.72计算,二者差异1.40亿澳元左右,占金达必总资产的21.63%。这应该是巨额差异,需要公司进一步披露产生的具体原因、时间、借款明细、金额等具体信息进行分析。
笔者是无论如何计算不出这笔1.40亿澳元的,因为从引起准则差异的原因来看,差异来源于借款,但金达必年报没有披露一分钱的借款,只有所有者权益。是攀钢钒钛将投入金达必的资本当作为项目外币借款费用,并把借款利息及汇兑损益进行了资本化了?这需要公司进一步的披露。按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只适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从中可见,不适用于对金达必这样的合营公司的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早该计提减值?
攀钢钒钛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有如下会计政策规定:“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那么,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卡拉拉项目,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2013年报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报告,指出卡拉拉于2013年12月31日净流动负债为623百万澳元(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的差额,折合人民币33.83亿元)。“目前卡拉拉正在与现有的金融机构谈判新债方案”。“卡拉拉公司的持续经营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实现其财务报告上披露的资产并偿还其负债。相应联营企业金达必的持续经营能力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报告还指出,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特别是现金流情况严重恶化需要未来投入巨额资金。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卡拉拉和金达必两项长期股权投资余额65.85亿元,占公司总资产357.49亿元的比重为18.42%。从上述审计报告中可以看出,这两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持续经营能力都被审计师披露,至少应该有减值迹象。
金达必的股价从攀钢钒钛投资时的每股0.70澳元一路下跌到2013年底的0.20-0.30澳元之间,再到现在的0.043澳元左右。至少在2013年年底,其价格下降一半以上,已产生减值的迹象。攀钢钒钛持有的是有公允价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应该适用会计准则的减值标准。
在公允价值下跌严重、持续经营能力有疑问的情况下,短期无法自己平衡现金流,需要未来外部投入巨资的项目,预计未来现金流应该不会高于公允价值,特别是有公开市场的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价值。所以,至少公司应该对此长期股权投资有计提减值准备,但笔者查阅了攀钢钒钛2013年年报,没有发现公司为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不知道审计底稿中是否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在2013年底的时点,以上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值65.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