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重庆和上海试点的只针对房产征税不同,全国范围的房地产税将会对房产和土地征收。
“征税的方法仍在讨论之中,并可能会有所变动,”该负责人补充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征求专家和税务机关的意见。报道提到,征税的方式仍在讨论中,有可能调整。房产税的税率并未确定,征收的范围是针对新建房产还是已有房产也没有明确的说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28日在“新常态经济与财税改革方案实施高端论坛”上称,目前全国人大正在起草房地产税立法草案,考虑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并将房地产税列为地方税种。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征税,按照土地的面积来计税征税;房产税是对房产征税,按照房产原值进行征税。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将来这两个税种合并之后,即‘房地合一’,计税依据和税基就发生了变化,合并后的房地产税会按照房子的市场评估值来征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此前还建议,中国推行房产税时,对于不愿意交房产税,或者找不到房屋主人交税的这种情况,可以在媒体上进行公示,若公示后三年内都没有交税,国家可以直接把这间房屋充公。
2011年,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地区开始了房产税试点。上海对人均面积超过60平方米(含)的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为年房价的0.6%或0.4%。重庆则按“户面积”算,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分每户10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两种起征点,税率在0.5%到1.2%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