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市财政局深入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当年新签订的贷款合同发生的利息中给予补贴,贴息资金根据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总额、当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上半年下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4645.82万元,280户次中小微企业享受补贴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对电石、聚氯乙烯、铁合金、石墨、金属镁等七个行业的企业实施全电量电价补贴,对装备制造业、稀土冶炼及深加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多(单)晶硅及工业硅、生物发酵六个行业的企业实施电价增量补贴,上半年累计为315户(次)企业发放用电补贴资金2753.4万元,有效推动了全市停产半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及已建成项目尽快投产。
8月11日,从包头市财政局获悉,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市场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形势,市财政局通过专项补助、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多种形式,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推动企业走出困境。上半年,市财政下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4645.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