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底,大集团控股经营的煤炭产量要达到全山西省总产量的75%以上
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日前公布的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中获悉,到2010年底时,山西省内煤矿企业规模不得低于300万吨/年,矿井个数控制在1500座以内。以此,该省要形成2~3个年生产能力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3~5个年生产能力500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大集团控股经营的煤炭产量要达到全山西省总产量的75%以上。
据悉,此次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矿企业包括现有山西省境内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在晋中央煤矿企业、市营煤矿企业和经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组批准单独保留和整合的市营以下地方煤矿。
《意见》提出要以大同煤矿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和中煤平朔公司等大型煤炭生产企业作为主体,兼并重组中小煤矿,控股办大矿,建立煤炭旗舰企业,实现规模经营。
其他允许作为兼并重组主体的企业,要通过严格的检验资质并经山西省政府批准予以公告后,可兼并重组一些中小煤矿,建立煤源基地。而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地方骨干煤矿企业,在不影响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前提下,由所在市政府申报,经省政府批准后,也可以作为主体,兼并重组相邻中小煤矿。
据了解,对于实行兼并重组的企业,国家将在财政、税收、运力保障、出口经营权、市场融资、信贷政策上给予支持和优惠。
今年下半年山西省将组织实施同煤集团整合大同市南郊区、焦煤集团整合太原古交和万柏林区的两个方案,同时,还要完善同煤集团与左云县的整合方案以及临汾市的整合重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