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试点省市还包括广东、浙江、江苏和安徽。知情人士表示,各银行、信托、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可以向这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资产。
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前,我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只能由长城、信达、华融和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等极少数资产管理公司负责。
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增大,因此各地迫切需要有专业机构来处置和收购金融不良资产,化解和降低当地金融风险。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金融业的延伸,可通过有效消化和处置金融不良资产,保障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第一季度末中国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总额达到6461亿元人民币(约合1040亿美元),这一数字在去年年底为5921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已经升至1.04%,创3年以来新高。
早在此次银监会批准试点之前,各地就早已经跃跃欲试,积极筹备省级AMC平台。江苏版AMC去年就已经成立,全称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亿元;浙江版AMC全称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且正准备将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整体注入,后续计划引进战投。
与江苏、浙江两省不同的是,上海并没有新设专门的AMC公司,而是由一家成立了十几年的老牌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接牌。公司官方网站信息显示,上海国资经营公司是1999年10月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重组成为上海国际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唯一的有民营资本参与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据安徽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徽省第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称已经确定,即安徽国厚资产管理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在安徽省芜湖市,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亿元。
为了规范地方AMC平台,去年12月初,银监会就发布了地方版AMC(资产管理公司)资质认可条件的文件(45号文),确定了地方版AMC的准入门槛。
银监会在文件中规定,新成立的地方版AMC需具备三项审慎性条件:
首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第二,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适宜于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专业团队;第三,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45号文也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