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入选的6家央企,国资委是这样安排的,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和中粮集团被确定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中国建材和中国医药被确定为混合所有制试点单位;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和新兴际华集团公司被确定为董事会制度等的试点单位;另将选择2—3家企业试点派驻纪检。
应该说,国资委的“四项改革”试点考虑到了央企改革的方方面面,其中,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属于体制改革;混合所有制试点,属于所有制改革;董事会等试点,属于企业主体的制度改革;央企纪检工作的试点,属于保障制度的改革。无疑,国资委希望采取“系统治疗”,能让央企“强体健身”。
近年来,央企在不断做大做强的同时,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也暴露出来。比如,央企扩张常常伴随着垄断和“国进民退”的质疑;央企巨亏也往往与腐败共生。总的来看,占据着国计民生重要领域的一些央企,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并存,很难摆脱政府意志的影响,企业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是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这为央企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从此次试点方案来看,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试点是其中的焦点,“四项改革”试点相互联系、相互协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有助于实现监管方式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有利于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董事会制度等试点,是打造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有利于确立央企市场主体的地位;而央企派驻纪检试点,是中国特色的创新,有助于为混合所有制等改革保驾护航,防范腐败的发生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从选择的6家央企来看,这些央企都有相关试点的实践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比如,进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的两家央企,其中的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本身就是资本经营的试点企业,负责包括交通、能源、高新技术等国家战略产业的投资;另一家中粮集团,近年来进行了大量的并购重组,具有较强的资本运营能力。可以看出,国资委选择此前已有实践经验的6家央企先行试点,而不是采取大范围的推进,是为了降低改革的风险,保证改革取得成功。在此基础上,再以点带面,把改革推向纵深。
但这也意味着,央企改革难啃的硬骨头还在后面。此次混合所有制试点的两家央企都处于竞争领域,而像中石油、中石化之类的垄断央企并没有涉及。对此,国资委回应称,垄断企业涉及垄断利益,在没有破除垄断前,如果搞混合所有制试点,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所以,垄断性行业企业纳入试点,“应该放在后面”。
此外,另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央企分类监管也没有涉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准确界定不同国企功能,这是在最高层面首次提出该问题。可以说,按功能对国企分类监管,以反映政府对不同类别国企的功能目标、国有股权比重、考核等方面的不同要求,是国企改革的基础问题,是“顶层设计”的当务之急。
据媒体报道,国资委正在加紧国企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国资委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召开9次全体会议和5次专题会议,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目前,相关改革文件,例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建议稿)》、《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方案(建议稿)》、《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中央企业投资项目暂行办法(建议稿)》等正在制订之中。可以预见,接下来的央企改革还有多块硬骨头要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