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暂停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缴存

   日期:2014-07-08     浏览:86    评论:0    
核心提示:7月6日记者从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本月起,太原市暂停煤炭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限期缴存和土地复垦费的预存,以减轻煤炭

7月6日记者从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本月起,太原市暂停煤炭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限期缴存和土地复垦费的预存,以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太原市政府出台了《太原市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将对涉及煤炭企业的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梳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企业负担。当前,太原市涉煤收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此前,矿山企业在开采之前,要先缴纳一笔资金作为保证金,在采矿过程中,矿山企业要边开采边治理恢复地质环境。如未治理或未达标,矿山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将不予返还。

对此,太原市暂停煤炭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限期缴存和土地复垦费的预存,待省、市政府出台相关办法后再行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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