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14]3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山西省按照吨煤3元下调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已按《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11]10号)规定的煤种征收标准征收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多征收部分以退库方式退还企业。2014年7月1日起,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适用下调后的标准。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14]3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山西省按照吨煤3元下调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已按《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11]10号)规定的煤种征收标准征收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多征收部分以退库方式退还企业。2014年7月1日起,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适用下调后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