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公告》,取消机电产品和食品接触产品的出口检验检疫,共涉及222个海关商品编码,自2014年6月15日起执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自2014年7月15日起,对海关商品编码7202210010(硅铁,含硅量大于55%,小于90%)、7202290010(硅铁,含硅量大于等于30%且不超过55%)项下的商品,新增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在此提醒,我区各进出口企业报检时应予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