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集团拟实际控制锦州港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601880.SH,大连港)昨日在上证所发布公告称,已收到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港集团)的“函”——要求大连港确认放弃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600190.SH,锦州港)目标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据公告,大连港于2014年1月3日收到大连港集团发出的“关于集团与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事项的函”。大连港集团于2013年12月27日就拟受让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港国经”)持有的78557905股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与锦港国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公告显示,该《股份转让协议》以大连港就目标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为先决条件。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为:1.受让价格:人民币3.51元/股;2.受让股份数量:78557905股;3.受让总价款:人民币275738246.55元;4.对价支付方式:现金。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提醒,上述事宜参照大连港集团与大连港于2006年3月23日签署的《不竞争协议》。据分析,这一提醒基于大连港和锦州港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因此或在暗示,大连港不会对锦州港进行直接收购。
大连港的公告称,该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就该业务机会及相关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及慎重评估后做出决议,并及时公告。
目前锦州港的前四大股东分别为东方集团(持股15.39%)、大连港集团(持股15.16%)、西藏海涵(持股15%)和锦港国经(持股8.99%)。若此次大连港确认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股份转让协议》获得成功,则大连港集团将拥有锦州港19.08%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事实上形成了对大连港和锦州港两家港口的控制能力。
据财新网报道,市场普遍认为大连港和锦州港的业务协同效应并不明显,且两港目前在内贸货量上有直接的竞争冲突,锦州港在地理位置上更有优势,为此大连港常需“贴钱”拉客户。有知情人士对财新记者分析称,大连港集团对锦州港的股权收购,背后有辽宁省政府推动港口规模发展的意图,希望整合两港,并把优质资源进一步向大连港倾斜。早在2008年,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就曾公开表示:“省政府业已明确,除营口港外,全省港口都要进入大连港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