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用电负担 8月起四川按3类收费
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电价将降低
天府早报消息,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决定逐步调整我国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有的主要依据行业分类的8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合并后会相应扩大农业用电范围。发改委称此举可减轻学校、社会福利、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电费支出每年约30亿元。
昨日,四川省发改委也发布公告称,从8月起,全省(含国家电网供区和地方电网供区)各类用电均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的规定执行。
调整
学校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目前,我国电价分类复杂,基本按照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和其它用电等共分为8类。发改委通知称把现行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以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四川省发改委昨日公告表示,从8月抄见电量起,我省将根据国家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在5年左右调整到位。除非居民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商业三类用电已归并为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外,其余过渡措施,将考虑用户及电网企业承受能力,结合国家安排的销售电价调整时机,制定具体方案,分步实施。
减负
分档定价,每年节约电费30亿元
国家发改委此前表示,通过调整我国销售电价分类结构,适当扩大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的范围,可减轻社会福利场所、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电费支出每年约30亿元。
有媒体分析认为,简化销售电价分类,建立结构清晰、比价合理、繁简适当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体系,有利于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减少交叉补贴。在不同分类下按电压等级分档定价,有利于更加科学地反映不同用户用电特性和供电成本差异,更充分地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市场供求的作用。
受益
农林牧渔业产业用电由商用电价改为农用电价
国家发改委通知明确要求“将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渔业生产,农业灌溉,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按照此前的分类,一些渔业生产、畜牧可能会归为电价较高的商业用电价格。
据了解,目前8种不同种类电价又按照不同电压等级再分为不同档次的电价。一般而言,工商业用电价格较高,其次为大工业用电价格、农业用电价格和居民用电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