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提前部署清理钢铁项目 “十二五”末减至10家

   日期:2010-11-08     浏览:809    评论:0    
  发改委、国土部和环保部3日下发文件要求各地一次性清理自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含在建和已建成)的钢铁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的铁矿开发项目和钢铁生产项目)。并将清理情况于年底前上报,如果存在瞒报情况,所涉及区域的“十二五”产业布局将实现“区域限批”。
 
  ■河北已提前部署清理2005年以来钢铁项目
 
  河北这项工作启动要早于三部门通知,近日出台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控制钢铁产能推进节能减排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明确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对2005年以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此次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产能总体情况,项目核准情况,项目用地情况以及项目节能环保等情况。
 
  兰格钢铁区域经理张文胜表示,对于钢铁业产能的清理和整合一直是河北钢铁行业的发展主线。此前河北按照工信部等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已经在大力推动对本省各类型钢铁企业的整合重组,例如河北钢铁集团在资本层面对承钢、邯钢的换股合并和通过其他形式对民营钢企整合。从目前来看,河北钢铁行业的整合重组已经进入了一个发力阶段。
 
  而此次清理,首先将为“十二五”钢铁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第一手资料,为钢铁产业宏观调控、能耗和环保指标分配、资源和土地配给、企业融资、差别电价、联合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等政策的制订提供重要依据。其次,也是坚决贯彻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减量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实施“走出去”战略这一系列产业政策中重要的一环。最后,此次清理也有望在客观上对钢材价格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
 
  ■十二五末河北钢铁企业或减至10家左右
 
  据从《意见》中同时发现,河北省对于钢铁产业的整合重组已经形成一个长远规划。
 
  首先,意见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要按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兼并重组和搬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尽快制定全省钢铁产业布局规划,促进钢铁生产能力向沿海、资源和市场优势明显的地区转移,进一步优化全省钢铁产业布局。把省内所有钢铁企业纳入调控范畴,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控制总量、有序发展。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支持全省各类钢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
 
  张文胜表示,事实上河北对于整个钢铁产业发展早有远景设想,即在整合重组的基础上,能够形成以河北钢铁集团为代表的四大钢铁集团板块。目前河北钢铁集团板块已现雏形,唐山、武安等地的民营板块整合还有一大段路要走。
 
  按照河北省的产业规划,将着力培育3至5家具有较强实力和明显竞争优势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到“十二五”末,全省有冶炼能力的钢铁企业(集团)减少到10家左右;力争省内生产规模排名前5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省产量的10家左右;力争省内生产规模排名前5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省产量的比例由2009年的48%提高到2015年的75%以上。
 
  ■不积极参与重组企业将被限贷、限电
 
  在此前的钢铁企业重组过程中,整合方式和途径是最大问题。国有钢铁企业的整合重组尚可通过多种形式由政府或主管部门推动,但民营钢企的整合由于涉及更多实际“利益”问题,无法如预期中顺利。对于河北此番大举推动的钢铁企业整合,有观点甚至将其与山西对民营煤炭企业的重组进行类比。
 
  以河北钢铁集团为例,2010年在资本层面进行的一系列整合重组动作非常亮眼。今年1月,河北钢铁完成跨越沪深两大交易所的3家钢铁上市公司换股合并之后,对旗下资源的整合重组实际上一直没有停止:对主业整合明确了“先合并、再注资”的分阶段实施策略,先完成唐钢股份、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3家上市公司的整合,3年内将其他未上市钢铁主业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钢铁业务一体化;而在主业整体上市基础上,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择机进行省内外主业及相关产业的兼并收购,谋求参与境内外矿权资源开发,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并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技术改造等措施推进钢铁主业的优化升级。
 
  按照河北钢铁集团今年年初提出的整合计划时间表,未来一年,集团将向股份公司注入宣钢集团、舞阳钢铁两项优质资产。未来3年内,集团还将把邯钢新区、不锈钢公司等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而在资本运作之外,有消息称河北钢铁集团将以“委托经营管理”的新模式对多家民营钢企进行联合重组,即河北钢铁集团向这些民营钢企输出管理、技术,并可能持有其部分股权。
 
  不过这一消息没有得到河北钢铁集团的证实。
 
  其实,业内人士对于这种形式并不看好,最终有可能形成“整而不合”的尴尬局面。
 
  但这次省政府为推重组显然要出“重手”:“鼓励支持上下游产业链重组,创造重组整合新优势、新途径、新模式,推动全省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迈上一个新台阶。”对具备重组条件不积极参与重组的钢铁企业,不允许其落后产能就地改造,并采取收缩信贷、限制供电等措施,促其退出钢铁行业,确保钢铁产业重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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