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布通知要求清理钢铁项目

   日期:2010-11-05     浏览:835    评论:0    
  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近日发布《关于清理钢铁项目的通知》,要求对钢铁项目进行一次性清理。
 
  此次钢铁项目清理的范围包括,自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含在建和已建成)的钢铁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的铁矿开发项目和钢铁生产项目)。
 
  清理内容则主要包括产能总体情况,项目核准情况,项目用地情况,以及项目节能环保等情况。
 
  《通知》要求,由各省级发展改革委牵头,对辖区内现有钢铁企业总体情况和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的钢铁项目(包括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和未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全部钢铁项目)进行清理,并填写钢铁产能情况表,并于12月31日前报送上述三部委。
 
  此前有媒体称,部分省市为了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虚报钢铁产量的数据。而这一做法,也得到了中钢协的质疑。在此次清理中,发改委特别提示,各地需如实填报,严禁瞒报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涉及的项目将取消下一步整顿核准资格,所涉及地区“十二五”产业布局将实行“区域限批”。
 
  《通知》还称,将研究出台《钢铁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处理意见》,对各省上报的钢铁项目清理结果,进行分类处理,并对外公布清理结果。
 
  此次清理将为“十二五”钢铁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第一手资料,为钢铁产业宏观调控、能耗和环保指标分配、资源和土地配给、企业融资、差别电价、联合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等政策的制订提供重要依据。
 
打赏
 
更多>同类行业快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快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合同文本  |  隐私保护  |  使用协议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08106851号
Processed in 0.02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0.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