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煤方案“去粗取精”研究报告或本周确定

   日期:2013-05-20     浏览:182    评论:0    
核心提示:进口煤方案去粗取精研究报告或本周确定据中国经济导报消息,自2012年以来,国内煤炭需求不振,低价进口煤不断压缩国内煤企的利润及生存

进口煤方案“去粗取精”研究报告或本周确定

 

 
 
 据中国经济导报消息,自2012年以来,国内煤炭需求不振,低价进口煤不断压缩国内煤企的利润及生存空间。部分进口煤煤质低、污染大以及行业无序竞争等问题,均考验着我国的煤炭市场。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涉及规范商品煤质量管理和流通秩序,提高商品煤质量,促进煤炭清洁利用等方面内容。相关人士认为,提高煤品质量并且充分利用国际煤炭资源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如何规范煤炭进口市场应十分谨慎。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院长岳福斌教授作为《办法》起草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说,现阶段进口煤研究意见收集工作已经完成,意见征集对象涵盖官产学研,具体报告将在下周发布。

进口煤让煤市“压力山大”

在国内煤炭市场严重疲软的形势下,煤炭进口量却连年增加。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全年进口煤炭2.89亿吨,其中褐煤5421万吨,炼焦煤5355万吨,无烟煤3439万吨,其他烟煤10099万吨。较去年同比增长29.8%。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我国已累计进口煤炭1.087亿吨,保持30%以上增速。我国作为煤炭生产大国,已经连续四年成为煤炭净进口国,其中过去的三年我国褐煤(高硫低卡煤的代表)年进口量增长9倍以上。

进口煤对国内煤炭市场的冲击愈演愈烈,进口煤炭量一再飙升让煤企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国内大小煤企的生存空间不断遭到挤压,而且进口煤中充斥了大量的高灰、高硫、低热值的劣质煤,对我国环境保护形成威胁。因此,对限制劣质煤进口,试行统一标准,提高进口煤质量门槛,禁止进口未经洗选的低热值原煤,业内呼声日益高涨。

据了解,广西检验检疫局一季度共在进口煤中检出不合格品18批次、100万吨、货值1.4亿美元,分别占进口煤总量的3%、13%、19%,主要来源国是澳大利亚、美国、南非、俄罗斯、越南等。“随着进口煤量大增,煤质降低、短重等现象也较为突出。”卓创资讯动力煤分析师刘冬娜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介绍说,“规范进口煤市场,提高煤品质量,在当前显得格外重要。”

尽管‘迎峰度夏’的传统煤炭需求旺季即将到来,但煤企仍感到寒意阵阵。进口煤大幅增长,是造成我国煤炭产业这一轮困难局面的主要因素之一,“洋煤吐气”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境内煤炭资源,改善了沿海地区用煤户供求结构,降低了成本,但其对我国煤炭产业结构的冲击是巨大的,使国内供大于求矛盾日益突出。同时,因规范、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让劣质煤“有机可乘”。

限制低质煤进入设立进口商准入门槛

《办法》第6、7、8条明确限制了高硫、高灰、低卡动力用煤的进口和长距离运输,并对相关企业经营水平做出详细要求。煤炭热值低于19MJ/kg(约4544大卡/千克)禁止进口,主要限制了褐煤的进口(该煤种主要来源于印尼和越南),进口指标含硫量不超过1%(高硫煤主要来源于美国东海岸)。“该《办法》对上述3个国家的进口煤影响较大,初步估算,会影响到4000万~5000万吨的进口煤。”张志斌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世界褐煤资源量26229亿吨,约占世界煤炭资源总量107539亿吨的24.4%。中国褐煤储量2118亿吨,相对来说比例很低,约占全国煤炭总资源量的13%,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东部、云南东部、同时东北和华南也有少量。大部分煤企对有关褐煤品质的规定持支持态度,且当地政府也要求煤矿所产褐煤需经过提质后才能销售,在当前煤市不景气情况下,低热值煤竞争优势大幅减弱,提高褐煤质量也是顺势所为。据悉,一般褐煤燃烧值低,通过褐煤干燥技术,在主产地蒙东地区能够将其燃烧值提高到4500大卡以上。多家褐煤生产企业表示,对于该规定非常关注。刘冬娜预计,若该规定实施,短期内将有部分中小型褐煤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限期整改,但对于供大于求的主流煤市来说影响不大。

同时,《办法》也规定煤炭进口企业所应符合的若干条件,比如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近三年煤炭贸易量100万吨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具备与进口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所,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其他条件。刘冬娜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补充说,“该规定对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障煤炭行业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益于煤炭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虽然这对部分达不到标准的矿或贸易商冲击较大,但在煤炭行业‘寒冬期’,转型之痛成为其不可避免的过程。”

方案细节需慎之又慎

《办法》中对劣质煤的设限,一方面有利于减少劣质煤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降低污染治理的难度;另一方面,对采购进口褐煤的下游企业而言,通过掺烧而降低成本的行为将受到制约。

另外,《办法》提出对进口煤市场参与者的资质限制,有利于规范整体市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利于整个进口煤市场继续平稳向好发展;但同时过于严格的抬高商家进入门槛,把许多中小规模的进口商挡在门外,不利于市场的充分竞争、煤炭市场的良性发展。

该办法已经引发主要煤炭进口商的反对,一位不愿具名的印尼进口商(年进口印尼煤2000万吨)说,他们在印尼包销的货源或将被迫选择掺混或者洗精。一直以来劣质煤是否是引起污染的主要原因的论题一直争议颇多。监管部门更应该重视污染排放而不是电力企业使用什么煤种。5月14日,环保部公布了一批能源行业的脱硫设施没有正常运转和脱硫数据造假的企业名单。应该看到,只要耗煤企业如实地上马和运转脱硫脱硝设备,掺烧低卡高硫煤种可以有效节约成本。

著名煤炭专家黄腾说:“这个方案中进口煤只涉及动力煤,并没有提到炼焦煤,而海关检验时,一些高硫煤列为炼焦煤,但进口后便当动力煤使用,并且远距离运输也没有明确界定。所以说,这个方案还需继续完善。”

在下游需求持续低迷,部分煤企成本较高压力下,若该规定实施,可稍缓解其压力,但煤企苦练“内功”更为重要。要抵制的是劣质进口煤,而非禁止进口煤,寄期望去“外患”仍非良策。在我国能源相对紧缺,大量的煤炭开采带来多重环境压力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国际煤炭资源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鼓励进口的主基调下,如何规范煤炭进口市场应该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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