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不断调整矿产业法律政策,提高了矿业投资的门槛,对内宽松,对外苛刻,引起了众多外国矿业投资者的强烈不满,同时也给前期投资者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
蒙古国近期再次对矿产业法律政策进行调整,理由是为强化矿产资源整体开发秩序,提高蒙古国政府收益比例,增加政府对矿产开采的参与力度。但由于这些法律过分维护本国企业利益而严格要求别国投资者,严重影响投资国的利益。
蒙古国投资管理局负责人图日巴图表示:“蒙古国的投资环境不稳定,政策的变化快。政府制定的那些矿业政策实际上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眼前利益。投资者认为蒙古的政局稳定,但投资环境混乱。”
矿业法律政策的调整导致一些外国投资者在前期所取得开矿资质失效,使部分外国企业为投资所做的先期努力前功尽弃,大量正在投资或准备投资蒙古矿业的国家损失严重,尤其是中国企业。同时导致蒙古国的银行遭受严重赤字,经济也受到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