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计划3年内关闭1130处金属非金属矿山
本轮矿山整顿主要内容为:对存在证照不全、越界开采等5类非法开采行为的矿山,予以取缔、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等10类矿山,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也将予以关闭;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限期予以取缔,包括年生产规模低于5万吨的露天采石场、不符合国家土地资源保护的砖瓦用粘土开采等。
为控制金属、非金属矿山总量,今后不再核批产能规模小、不符合资源保护和产业政策的新建项目。
对整顿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或安全隐患严重的市州、县市区,由省里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谈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在整顿工作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