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钢改制后仍控制国有煤矿六年

   日期:2010-08-17     浏览:840    评论:0    
    8月上旬,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第二次走进四川达州市,发现一桩怪事:一个资源储量达1000万吨,被达州市国资委称为“川东最大、最优主焦煤基地”的开江县翰田坝煤矿是市属国有企业,却由民营企业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钢)管理并实际控制6年之久,但达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没有与代管方签订任何代管合约。 
 
   据该矿职工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反映,达钢代管期间:矿难频出、利润微薄还时有亏损、国资流失严重、矿工怨声载道。
 
    一个国企,为什么要交由民企达钢代管?
 
    调县属煤矿给市属达钢目的是一起卖掉
 
    代管翰田坝煤矿并不是达钢管理层和既得利益者的初衷,他们的最大愿望是彻底吃掉这座“黑色金矿”。据本报记者调查,达钢改制前达州市委市政府是要把这个矿和达钢一起卖给管理层及民企的。这一点2003年4月14日市委《议事纪要》就有明确记载,“会议议定:对翰田坝煤矿和花草沟矿产的资产,经市审计局审计后整体划转达钢……正式职工全部由达钢接收,待达钢改制时,一并转换身份。”
 
    “这次划转优质矿产资源给达钢,就是达钢改制前的序曲。”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达州市退休干部胡先生说,“好东西他们都想要,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就给。”
 
     胡先生说,对于达州市来说,达钢是一个大企业,翰田坝煤矿当时属于不大不小却是一个有巨大发展潜力的企业,如果分别转制给同一伙人比较显眼,操作上也会有难度,在达钢还是国企时划拨给达钢,可以看作是国有资产的调配,待改制时一起卖掉也顺理成章。
 
    但严格意义上翰田坝煤矿不属于达州市属企业,今天它的全名还叫开江县翰田坝煤矿。当时还有民间入股投资,事实上当时该矿已经属于国有和社会资本共同所有的企业。
 
    据了解,开江县翰田坝煤矿于1982年建成投产,是开江县县属国有企业,煤矿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1200余人。2000年,煤矿平巷以上的资源已近枯竭,若不开发北翼下山资源,煤矿面临经营困难。为了解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2000年10月,开江县政府主持召开会议,就翰田坝煤矿北翼下山开发问题形成了《会议纪要》,决定对内对外招商。
 
    由于当时的煤炭行业不景气,吸引投资比较难,直到次年的6月13日,达州市中孚能源有限公司(原达州市翰田坝煤炭有限公司)才与翰田坝煤矿签订了合资合同,明确共同开发翰田坝煤矿北翼下山资源;双方各占股份40%,其余部分向社会筹集资金。同年9月翰田坝煤矿北翼下山工程开工,双方共同管理,至2002年10月,项目一期工程完成,已经具备年产6万吨原煤的生产能力。工程耗资400余万元,全部资金由中孚能源出资。
 
    2003年初,煤炭行情开始转好,煤矿效益大幅提升,人们发现翰田坝煤矿也是一块“大肥肉”。2003年4月,达州市委市政府在“积极推进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口号下,强行将县属翰田坝煤矿调升到市属,同时整体划给了达钢。
 
    中孚能源告诉记者,达钢管理翰田坝煤矿后,不顾中孚能源与开江县合资开发翰田坝煤矿的事实,陆续终止中孚能源在翰田坝煤矿北翼下山的建设和管理权利,中孚能源的工作人员被迫撤离煤矿。
 
    一个依法成立、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企业,其命运被行政命令改变了。
 
    资产审计相差12倍耐人寻味
 
    达钢改制前,达州市审计局根据四川荣达会计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于2003年5月29日,作出《关于开江县翰田坝煤矿到2003年4月15日止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确认翰田坝煤矿净资产为46万元。
 
    中孚能源告诉记者,中孚能源399万元直接投入到煤矿建设,加之合资项目中另外两笔合计124万元的资金没有写入《审计报告》,合计达523万元。
 
    上述三笔审计报告遗漏的资金,目前达州官方已经承认它们的存在。2007年6月13日,达州市翰田坝煤矿联合调查组形成的《开江县翰田坝煤矿资产核资有关情况的报告》已经把“中孚能源2001年7月至2003年4月投资翰田坝煤矿北翼下山399万元,借给翰田坝煤矿职工的100万元,接受吴文东、吴艳投资24万元”,确认并写入调查报告中。
 
    如果在2003年5月29日达州市审计局做出的《审计报告》净资产46万元的基础上,加上这三笔已经被市政府确认遗漏的523万元资金合计应该是569万元,569万元比2003年做出的46万元的结果其差距是12倍。
 
    如此大的差距耐人寻味。
 
    调查中,本报记者了解到当时确认46万元净资产的《审计报告》主要是为了所谓改制转让时定价的依据。达钢改制2.3亿元的转让价,依据就是四川荣达会计事务所和四川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做出的《评估报告》中净资产2.3亿元。
 
    收购煤矿遇红灯
 
    名为国有实被民企控制
 
    “他们费尽了心机,没有实现仅仅用46万元收购一个川东最大煤矿的愿望。这要感谢当时国家矿产资源相关政策。”一位煤矿老矿工说。
 
    现任达州市委常委江师科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翰田坝煤矿没有与达钢一起改制,主要是因为矿产类企业改制的审批程序多,所以没有改,现在依然是国有企业性质,交由达钢代管理。”
 
    为什么要交达钢代管?
 
    江师科说:“达钢改制前这家企业归属达钢,改制后一直延续到今天。”
 
    达州市财政局为此做了注脚。该局2004年7月5日达市财企200434号文批复:开江县翰田坝煤矿整体上划并入达钢,其资产属于达钢尚未改制的国有资产。
 
    据了解,翰田坝煤矿属于国有是明确了,但没有一个国资管理部门与民企达钢签订代管或托管类的合同。这是一个没有任何约束的代管,而翰田坝煤矿的煤炭几乎全部销售给达钢,两家是供需关系、是典型的关联交易,两家的实际控制人却是一个。哪一方的利益会受到损害是不用说明的事实。
 
    这种状况竟然持续长达6年之久。
 
    达钢寄望产权界定实现彻底占有?
 
    据翰田坝煤矿的其他股东反映,自从翰田坝煤矿划归达钢代管以来,达钢一直都希望吃下它。他们告诉记者,达钢进入后得知买不成时,他们利用代管的便利,通过工商部门更换法人代表、变更注册登记、自行划入资金591万元将翰田坝煤矿所有者权益的92%列入达钢名下。这时是2003年的7月,达钢改制的正式合同还没有签,达钢仍属于国企,是翰田坝煤矿的上级主管单位,自然达钢出具的文件怎么说,工商管理部门就怎么办。但改制后,达钢不再属于国有资产,达钢名下的翰田坝煤矿权益是改制前的,理应把达钢的股东权益改成达州市国资委。知情人士说,2006年他到工商局查阅翰田坝煤矿股东权益时,达钢依然是92%,让这位人士感到非常吃惊。
 
    记者在2007年6月13日达州市政府联合调查组撰写的《关于开江县翰田坝煤矿清产核资有关情况的报告》中看到:“2003年4月开江县翰田坝煤矿整体上划到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7月30日注入资本金591.2万元,7月2日根据市委办第8期议事纪要应由达钢支付开江县100万元,用于补偿龙王坡职工安置,而实际支付开江县人民政府150万元。达钢在改制前,投资翰田坝煤矿共计741.2万元,并做长期投资。《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批复》(达市府200454号)已将741.2万元投资转让给成都市新天通实业有限公司和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记者把达市府200454号文的每一个字都看了也没有发现“741.2万元和翰田坝煤矿”的字样。
 
    是这个报告在造假蒙骗领导,还是另外还有一个达市府200454号文?记者不得而知。
  这份报告还写道:改制后,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开江县翰田坝煤矿办理《采矿许可证》,缴纳采矿权价款885万元,并做长期投资……2005年6月28日开江县翰田坝煤矿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900万元,借款期限5年……翰田坝煤矿上划达钢管理后,从2003年5月至2006年12月共投入资金30840432.22元。
 
    北京某经济研究院院长王力博士,看过《关于开江县翰田坝煤矿清产核资有关情况的报告》后,对记者说:“这份报告倾向性很强,目的是帮达钢说话,为达钢找投资证据,确认股权。最明显的陈述是‘达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改制前,投资翰田坝煤矿共计741.2万元,并做长期投资’和‘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开江县翰田坝煤矿办理《采矿许可证》,缴纳采矿权价款885万元,并做长期投资’。达钢改制前,与煤矿是上下级关系,都是国有,下级资金有困难上级拨点,最多是企业间的借贷关系,没有必要强调是长期投资;改制后企业的性质不同了,仅仅是代管关系,代管人无权决策投资,任何投资行为都应该由所有权人决策。而且这些投资也不大,翰田坝煤矿自身应该可以解决。我看到企业有2900万元贷款,报告说达钢前后投资3000万元,那么这笔贷款用于干什么?是补充流动资金?可能性不大。大家都知道近5年来煤炭行业的景气度非常高,煤炭价格一涨再涨,除非达钢拉走了煤炭没有付款,否则一个年产十几万吨的煤矿,年现金流一个多亿的企业怎么会有885万元的采矿权款都交不上,何况还有2900万元的贷款。有关部门应该查一查达钢与翰田坝煤矿的往来账目。在我看来,这个煤矿不应该有达钢的股份,国有资本应该占大股;其次,与煤矿签订合资合同,有投资约定并实际投入了几百万元的公司应该客观界定其股份。”
 
    国资流失严重?
 
    翰田坝煤矿的工人给中国经济时报寄来了一份有近百人签字画押的《情况反映》,其中主要反映达钢管理期间,煤矿的精煤价格大都是少于市场价格80元/吨左右贱卖给达钢;工程项目投资不经程序批准、不经招标公示、不经审查验收;贷款盲目投资通风系统、重复投资选煤厂、矸石场豆腐渣工程等,损失达两千余万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他们还列举了“北边涵洞工程投资三四百万元,当年修建当年垮塌”的事情。
 
    另一位煤矿过去的管理者,在达州市接受记者采访时,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达钢代管翰田坝煤矿期间,煤炭只能独家卖给达钢,达钢通过关联交易,虚高成本压低售价,盲目扩大投资等手段,压缩煤矿利润,达到侵吞国家资产的目的。2003年至2008年,煤矿共计生产煤炭80万吨,煤矿利润合计仅为800余万元,比照行业平均利润水平计算,80万吨产量利润应为2990万元,而翰田坝煤矿的利润还不到行业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上述情况,记者采访达州市国资委副主任、市政府2009年9月派驻翰田坝煤矿的工作组组长游开元时,请他介绍达钢代管翰田坝煤矿以来及目前的经营现状,他以了解情况有限为由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
 
    2009年9月1日达州市政府召开了《研究开江翰田坝煤矿改制工作的会议》,会议决定终止达钢对翰田坝煤矿的管理权,并由市国资委进行监管;原达钢派入的企业法人代表仍为企业负责人。工作组的主要工作是翰田坝煤矿改制的产权调查和监管生产运营。
 
    据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国资委并没有彻底从达钢接管过来,日常的管理还是达钢人,也只能说是对煤矿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监督,但还是有一定效果的。主要是煤矿的利润水平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仅2010年1至4月,就实现利润600余万元,而监管前的6年总共才实现800余万元的利润,“从这组数据中应该可以推断出煤矿国有资产流失是比较严重的。”这位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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