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振兴煤矿事停产 矿长停职检查
3月11日14时30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振兴煤矿发生溃水溃泥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698人作业,其中673人安全升井,25人被困。经全力抢救,3月12日,7名矿工获救升井,仍有18人被困。
记者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获悉,振兴煤矿事故采区已探查发现煤层上方采空区有积水,2011年开始探放水,至2013年3月初已放水2.7万立方米。
3月1日该采煤工作面在推进过程中发生溃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此后,振兴煤矿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未能有效探明上方采空区积水积泥情况。在淋水仍然严重的情况下,该矿贸然在采煤工作面调整支架、整修采场。3月11日再次发生泥水溃入,导致25人被困。经过初步分析是采空区冒落沟通断层破碎带和上部采空区,造成溃水溃泥事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对黑龙江省龙煤集团提出通报批评,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所在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责成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所属煤矿全部停产整顿,其主要负责人公开检讨;责成振兴煤矿矿长立即停职检查,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具体的事故责任,由事故调查组依法认定,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严肃、严谨组织事故调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振兴煤矿溃水溃泥事故调查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据了解,振兴煤矿是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鹤岗分公司的骨干矿井,该矿始建于1990年12月,地质构造复杂,水、火、瓦斯并存。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2007年核定生产能力为42万吨/年,有12个可采煤层,生产煤种以气煤和1/3焦煤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