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和应对洪涝灾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1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在7月份内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认真排查可能由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两部门指出,入汛以来,我国气候异常,灾害性极端天气事件频发,特别是近期江南、华南部分地区暴雨成灾,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目前,全国已进入主汛期,局部强降雨时有发生,防汛形势极为严峻,矿山、尾矿库和受洪水威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容乐观。
为此,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防总办公室要求各单位在7月份内组织一次全面、细致、拉网式的排查,认真排查可能由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两部门要求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尽快治理。
根据通知,矿山企业要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建筑施工企业工地、企业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等,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设有尾矿库的企业要加强尾矿库的监测监控,防止溃坝事故发生。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实现协调联动。各地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等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提早做好洪涝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受洪水威胁的矿井和其他生产生活场所,要停止井下生产作业和一切活动,尽早撤出人员,严防发生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