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重点实施矿山环境整理工程

   日期:2010-06-29     浏览:858    评论:0    
  从国土资源部门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江西重点实施五大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重点工程,即赣南稀土矿集中区土地复垦治理工程.赣南钨矿集中区土地复垦治理工程.赣东北铜金矿集中区土地复垦治理工程.九瑞铜金矿集中区土地复垦治理工程.赣中铁矿集中区尾砂治理工程;创新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模式和机制、实施矿山土地整理开发示范工程,重点支持赣南稀土矿集中区尾砂综合治理与土地开发示范工程。通过开发式治理工程示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恢复谁利用原则,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矿山土地整理开发与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加快全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进程。
 
  到2015年,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矿山“三废”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达标排放,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指标以内。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达55%。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全面得到复垦利用,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30%,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明显下降。矿山“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达到100%;矿山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0%;矿山废渣综合利用率20%。
 
  预计到2010年底,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47.8%。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全面得到复垦利用,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25%,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明显下降。矿山“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达到100%;矿山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0%;矿山废渣综合利用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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