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四项措施助力电煤市场化改革
据了解,2012年年底,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电煤运行和调节机制,保障电煤稳定供应,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做出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相关指导意见下发后,铁路部门主动与国家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重点煤电企业沟通,迅速编制《铁路电煤运输管理办法》,细化落实运输保障措施,全力提供运力支持。
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不仅有利于煤炭、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促进铁路运输企业加快走向市场。铁路部门将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支持这项改革。一是加大电煤运输保障力度,确保2013年电煤运力配置总量高于上年水平;二是加强与煤电企业的沟通,及时做好铁路运力衔接;三是以电煤市场化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铁路货运组织改革,公开、公平、公正地配置运力,更好地服务于煤电企业;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加强对电煤运输收费情况的检查监督,坚决杜绝一切不合理收费现象。
长期以来,铁路始终把电煤运输放在重要位置,集中运力,优先予以保证,从未因铁路运输问题造成电厂缺煤停机。据统计,2012年,全国363家主要电厂存煤可耗天数始终保持在26天以上。2013年1月中上旬,铁路电煤日均装车44194车,超月计划1894车。目前,全国直供电厂存煤超过5000万吨,秦皇岛港存煤超过670万吨,电煤总量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