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宜春连降大到暴雨,防汛等级一再提升,6月23日启动了防汛Ⅰ级应急响应。宜春市安监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迅速采取行动,严防死守应对灾害天气,多措并举确保安全生产。
据了解,安监部门结合本地雨情、水情、汛情,对可能由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和区域、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同时做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矿山企业(含煤矿、非煤矿山)。全市煤矿、非煤矿山一律停产。二是各县(市、区)安监局密切监控受影响范围内各类尾矿库运行情况,检查防排洪设施。企业负责人则带队24小时上坝巡查,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疏散下游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三是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企业以及重点部位的监管监控,加强对企业整改施工进度的调控,对无法确保安全或易受自然灾害冲击导致次生事故的,必须坚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处置药物。四是各县(市、区)安监局对辖区所有危化企业制定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
针对地质灾害特点,宜春安监部门还加大对靠山边和靠湖泊、江河、地势低洼地域危化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应急处置;重点督促检查企业防水涝、防山体滑坡、防雷电及遇水反应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潮措施的落实,发现重大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