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地方煤矿六月份安全生产例会召开

   日期:2010-06-09     浏览:877    评论:0    
    近日,晋城市地方煤矿6月份安全生产例会在市煤炭工业局召开,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就安全生产大检查和5月份5人包保小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各主体企业汇报了5月安全例会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会议认为,当前正处于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交接期、主体进驻磨合期、整合改造建设期和煤炭生产增长期,近期全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各级一定要深刻汲取晋煤集团天安东沟煤业公司郊南煤矿“6.3”透水事故教训,认清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放在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三项行动工作,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坚决遏制和防范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议强调,要针对全市地方煤矿情况,分类进行整治。复产矿井(含复产的过渡期生产矿井)要立即开展一次由矿长负责组织、煤矿“六长”带队实施的隐患大排查,发现重大隐患的立即停产整治。复工矿井要认真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兼并重组主体和主管部门的责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开工建设未经批准的单位工程,严禁以建设之名组织生产,严禁借联合试运转之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未复产复工矿井严格执行“一停四不停”规定,严格控制入井人员,严禁无关人员下井,严禁擅自组织生产(建设)。整合关闭矿井必须切断矿井电源,撤除主井提升绞车电机,停供火公品、遣散人员,严防其擅自组织生产。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监管,加强排查,严格落实领导包片、科室包矿、驻矿监管制度和“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驻矿安监员要认真履职,发现矿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和上报。
  
  会议指出,当前正值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级要紧扣“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活动主题,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营造 “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市直有关单位和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安全科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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