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力保出口煤炭质量的长期稳定

   日期:2010-04-20     浏览:871    评论:0    
    日前,长治检验检疫局组织召开辖区驻矿监管人员工作例会,提出以提升出口煤炭质量安全水平为主线,以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措施为手段,以提高监管有效性为目的,全面落实产地监管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与口岸、两地出口煤炭公司及矿务局的沟通,促进该局出口煤炭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这一思路,具体采取五项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加强对煤炭出口企业实施分级动态管理。要求监管人员利用现代化的网络手段,充分了解煤炭国内、国际市场,掌握市场动态,反馈新情况、新信息,及时强化监管工作措施。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撰写工作信息,反映监管工作成效,监管人员每月至少报送监管工作信息一篇。继续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季度业务例会制度,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记录,使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大涉及安全、环保、健康项目的煤炭抽检力度,提升煤炭企业质量主体意识,使辖区出口煤炭持续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保持出口煤炭质量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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