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小煤矿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提高生产安全保障能力和发展后劲,促进小煤矿安全健康发展,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组织起草了《关于促进小煤矿安全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山东省30万吨及以下的小煤矿占煤矿半数以上,是全省煤炭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小煤矿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整个煤炭工业的发展水平。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整顿关闭、整合技改,深化“双基”和质量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科技兴安,狠抓“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小煤矿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促进了地方经济和全省煤炭工业的发展。但小煤矿还存在资源储量少、生产装备水平不高、安全基础管理薄弱、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素质低、发展后劲乏力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为促进小煤矿安全健康发展,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该意见。
发展意见明确提出发展目标:1、煤矿安全: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力争控制在0.1以下。2、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双基”建设:50%的小煤矿建成“双基”建设先进单位;所有小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其中二级及以上占70%以上。3、机械化装备: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55%以上,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4、安全培训:实施全员化培训,对员工先培训后上岗,“三项岗位人员”应训受训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5、循环经济:采区回采率达到82%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煤泥利用率100%,矿井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并实现100%达标排放。6、结构调整: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30%以上,非煤产业产值占到经济总量的40%以上。7、职工生活: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职工生活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