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改大幕开启 补偿方案两会后有望出台

   日期:2010-03-12     浏览:900    评论:0    
    从去年年底开始,河南煤改一直在静悄悄地进行,兼并重组方案几经讨论,数易其稿。原定于2月26日的煤改动员会,由于种种原因,终于在3月2日正式召开。经历一点小波折后,《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这标志着河南煤改大幕正式开启。
 
    这是一次利益再分配过程,注定不可能平平静静。在当日举行的煤改动员会上,一位副省长表示,已经有人联合了几十家煤炭企业盖章,去北京告状,他要求下面来自各主要产煤区的分管负责人多做工作,确保稳定。
 
    区别于山西“每个矿的产能不低于300万吨/年,且单井规模不低于90万吨/年”的政策,河南规定兼并重组的重点是全省年生产规模在15万—30万吨的煤矿,而符合河南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安全规定》)的年生产规模30万吨以上的煤矿,可单独组织生产。
 
    此外,按照“一个矿区以一个主体开发为主”和就近适量的原则,为参与重组的6家省管骨干煤炭企业明确划定了兼并重组范围。
 
    河南一省管煤炭企业人士认为,划定范围有助于减少矛盾,降低兼并重组成本。
 
    去年底,河南煤改的消息传出后,各大省管国企四处拼抢优质煤炭资源,但对更多资源相对有限的中小煤矿的兼并重组却缺乏动力,如何提高兼并重组企业的积极性将是一个考验。
 
    省管企业利好 
 
    《意见》规定,年生产规模100万吨以上的煤炭企业也可兼并重组小煤矿。据了解,目前河南符合条件的仅有21家煤炭企业。
 
    但是省政府明确表示,大力支持省管骨干煤炭企业优先兼并重组相邻相近煤炭企业和整合煤炭资源。各产煤省辖市具备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的煤炭企业原则上只允许兼并重组本辖区内的中小煤矿。
 
    为此,确定了中平能化集团、河南煤化集团、义煤集团、郑煤集团、神火集团、河南煤气层开发利用有限公司6家大型煤炭企业作为兼并重组主体,并为上述企业划分了兼并重组区域。
 
    到2010年底,河南要力争建成3个年产5000万吨的特大型煤炭企业;省骨干煤炭企业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全省占用煤炭资源量的85%以上,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75%以上;单个矿井生产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
 
    目前,河南6家骨干煤炭企业产量仅占总产量的50%左右,而年产量超过5000万吨的仅有河南煤化工集团一家。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认为,这与国外先进水平有很大差距,实现规模化发展势在必行。
 
    中平能化集团等前五家主体企业都是传统煤炭生产企业,而河南煤气层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则是一家主营煤气层开发、利用和瓦斯综合治理的公司。按照省政府要求,该公司发挥特长,主要兼并重组瓦斯浓度较高的中小煤矿。
 
    记者从河南煤气层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处获悉,兼并重组中小煤矿的业务主要由旗下河南地方煤业有限公司负责。此前该公司一直在谋求收购煤矿资源,但效果并不明显。
 
    兼并重组主体“压力大” 
 
    虽然确定的数家参与主体都是省管国有企业,但河南省常务副省长李克强调,这不是“国进民退”,因为兼并重组过程中允许煤老板参股。
 
    河南将以省骨干煤炭企业为主体,通过企业并购、转让、联合重组、控股等多种方式,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同时规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在所兼并重组煤矿中所占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
 
    数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煤老板则表示,他们不愿意参股,而愿意整体退出。主要有两个担忧:一是被兼并煤矿在重组后的企业中话语权有限;二是如何能够保证自己的投资在一定的年限内获得回报。
 
    分析人士认为,煤老板们现在更关心的是在有限的时间内,每天加紧开工、多挖煤,获取更多的现金回报。因为,河南煤改分三个阶段,持续一年半时间。“现在还仅是动员,离正式退出还有一段时间。”
 
    河南省政府为各省管企业划定了兼并重组区域,但有关人士担心,在某些区域省管企业重组的积极性并不会很高。
 
    平顶山一位煤矿主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透露,2009年底,当地一些煤矿曾主动接洽中平能化集团,但后者因自身布局等原因无意合作。
 
    “其实就是对我们矿井的品质不感冒。”上述煤矿主表示,在平顶山矿区,大部分的优质资源都被中平能化集团掌握,中小煤矿基本上都是之前被国企放弃的“边角废料”,资源少,开采成本高,安全责任重,兼并重组这些煤矿缺乏动力。
 
    此次《意见》中,中平能化集团获得了平顶山等五个矿区的兼并重组优先权。业内人士认为,该公司兼并重组压力很大。仅在其大本营平顶山矿区,就已经集中了大量的中小煤矿,而在这里又没有另外一家超100万吨的煤矿能为其“分忧”。
 
    补偿方案、财政支持细则待定 
 
    《意见》规定,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或者未参加兼并重组的小煤矿,必须退出煤炭开采领域。退出者全额返还风险抵押金,退还剩余煤炭开采储量采矿权价款,河南省还将积极向国家申请小煤矿关闭补助资金,用于小煤矿退出补偿工作。
 
    对于退出煤炭开采的煤矿,由相关部门对其剩余资源储量进行核查,并按原价款的1.5-2倍由政府予以退还;如其剩余资源被整合给其他煤炭企业,由兼并重组煤炭企业支付。
 
    数位与会者介绍,由于上述条款中并未明确由表示哪一级政府退还,仅模糊表述为“由政府予以退还”。当时会场中地市人士议论纷纷。
 
    对于退出补偿问题,河南省财政厅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在与国土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厅协商、讨论,还在酝酿之中。知情人士透露,相关补偿方案以及对兼并重组企业的支持方案,很有可能在两会后出台。
 
    与此同时,河南省将出台政策,安排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对于一些在重组过程中比较困难的小煤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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