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珀琳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硅锰合金项目(第1台16500千伏安矿热炉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12-08-28     浏览:443    评论:0    
核心提示:广西珀琳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硅锰合金项目(第1台16500千伏安矿热炉生产线)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根据
 
 

广西珀琳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硅锰合金项目(第1台16500千伏安矿热炉生产线)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2年8月24日至2012年8月30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71-5301565

三、电子信箱:gxhbjjdc@163.com.cn

四、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邮编:530028

五、联系人:黄雪约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2年8月24日

广西珀琳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硅锰合金项目(第1台16500千伏安矿热炉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简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主要内容:本期验收内容为1台16500千伏安矿热炉硅锰合金生产线及相关设施。

建设单位:广西珀琳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崇左市江州区。

工程投资:总投资88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3万元,占总投资的12.01%。

环评编制单位:河池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气治理:

矿热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25米烟囱外排。原材料基本棚内堆放,地面进行了硬化,定期对厂区地面、堆场洒水增湿抑尘。

验收监测表明,除尘器出口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有色金属熔炼炉、表4有色金属冶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二)废水治理:

变压器冷却水及炉体间接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水淬废水经水淬冲渣沉淀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原料堆场、冶炼车间初期雨水经雨水沉淀池收集后作水淬冲渣补充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农灌。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冲渣池废水pH值、铜、铅、锌和镉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标准限值的要求。锰两天分别超标72.5倍和70倍,冲渣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治理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水渣、干渣、除尘灰均得到综合利用。

(五)其它

设置1座废水事故应急池,制定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100%受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试产期间未发生污染纠纷。

(六)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50.4吨、20.2吨、40吨,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低于项目环评批复总量指控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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